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工业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 工作的紧急通知

09.08.2016  05:02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现将《工业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工信明电〔2016〕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的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按要求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工作,防范因雷击、强风、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危险化学品燃爆、意外流失、外泄等事故。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