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教育可以有,但不必夸大其意义
在高墙内搭起“讲台”,由服刑人员当“教员”,党员干部及其配偶到监狱做“学生”以接受警示教育——近日,湖北省十堰市70余名重权在握的市直部门“一把手”及其配偶分别走进该市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监区”体验,聆听落马官员“现身说法”,感受“高墙下”与“铁窗内”的人生落差,领悟“贪廉一念间,悲喜两重天”的真谛。(《长江信息报》5月24日)
官员体验牢狱生活,这个可以有!有网友认为这是形式主义,这未必有点苛责,因为要说这些官员完全不受触动并不符合实际——那些被查处的领导干部,很多是参观者的老领导、老同事、老朋友、老熟人,看到自己的“前任”戴着手铐露脸“上墙”,一定会在心里引以为戒,“不能栽跟头”。
不过,参观过监狱、体验过牢狱生活,是不是就一定廉洁奉公且不贪不占?未必!参观监狱在不少地方已成常态,但参观者仍然不乏贪腐的。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任书记时,就对“监狱反腐”教育这一形式特别重视,在当地一所监狱设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还亲自揭牌。反讽的是,落马前不久他还带人到该基地,听服刑者剖析思想蜕变、走向犯罪的过程。
官员参观监狱之际,通常颇受震撼,但这种震撼未必能持续很久。有学者直言不讳地说,“将官员带到监狱去,吓唬他们,效果只能保持3天——然后他们就忘了!”也许过不了几天就忘得干干净净,然后欲壑难填,该腐仍然腐。
某些官员在听服刑者剖析思想蜕变、走向犯罪的过程之后,不是痛感必须收手,而是吸取其“教训”,贪腐时更加隐蔽;被发现后狡辩,更懂得推脱责任。若如是,则所谓“接受教育”就适得其反。这说明,体验重要,什么样的体会也重要;参观重要,什么样的观后感更重要。
监狱教育可以有,但不必夸大其意义。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要加强权力监督,加强制度性建设,强化权力在运行过程中的规范。此外,对于权力腐败还须进行严厉惩处,多管齐下才能真正反腐。诚然,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需要创新,编织制度篱笆不可或缺。许多时候,制度建设更重要,如果推行了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组不组织官员参观监狱也就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