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完善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全面推进社会扶贫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打好新时期扶贫攻坚战。
目前,我们国家扶贫开发事业还存在着哪些问题,广大网友关心的创新社会扶贫参与方式又包含着哪些具体的内容?应该从哪些方面来完善保障措施强化支持政策?带着这些问题,扶贫办国际合作和社会扶贫司副司长刘书文,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主任曹洪民做客中国政府网,解读意见。
我国扶贫开发成就很大,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据刘书文介绍,按照我们国家的扶贫标准,改革开放以来共减少了2.5亿贫困人口。参照国际扶贫标准测算,则共减少6.6亿贫困人口,也就是说我们的成就还是很大的。
不过,目前我们的扶贫开发事业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贫困状况依然严峻。按照我国扶贫标准,到2013年底还有824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国有12万多个贫困村,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
二是政策体系尚需完善。扶贫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体制不顺,各级职责不清,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些地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也存在违规现象。
三是社会扶贫的参与度不够。全社会广泛参与扶贫的平台尚未建立,支持、引导、监管等政策也不够健全。按照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扶贫开发还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
全面推进社会扶贫体制机制创新
·当前,如何全面推进社会扶贫体制机制创新?曹洪民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主体要多元,开展扶贫志愿行动。可以多种方式来参与,要健全“人人愿意做”和“能够去做”也就是愿为、可为、能为的体制。
二是要打造社会有公信力的扶贫公益品牌,让政府构建社会扶贫平台,让富人知道穷人在哪儿,是什么状态,是什么途径致贫,可以采取什么方式脱贫,可以在哪方面帮助到他。
三是构建信息服务平台。扶贫部门的信息平台还要让穷人知道有哪些富人愿意帮助他,富人有什么资源,是什么形式来得到它。在他们双方互帮互助的过程中我们还要实施第三方评估,要有一个公正、客观的监测评估。
最后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政府可以把一些扶贫项目拿出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完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形成大扶贫格局
·刘书文介绍,《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培育多元社会扶贫主体、创新参与方式、完善保障措施,共4章16条。总体要求就是要创新完善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他介绍,中国扶贫工作在坚持开发式扶贫基本方针的同时,一直把动员全社会参与扶贫作为一项重要方针,这是中国特色扶贫工作的突出亮点。现在经过30多年实践的探索,我们有政府的扶贫,利用市场的力量有社会扶贫,实际上形成了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扶贫格局。在这个格局里,社会扶贫不单单是捐点钱、捐点物,提供一点政府扶贫资金、扶贫力量之外的补充,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方式沟通社会各阶层的感情,促进社会各阶层的理解,包括东西部地区、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相互理解,这种作用比物质上的作用更重要。
·另外,社会扶贫本质是贡献、爱心和责任,所以社会扶贫对穷人而言感觉到的是更温暖,它是见人见物,它的形式灵活多样,在这个过程中还有贫富之间的交流反馈,所以这种作用是政府扶贫不可替代的,这两者必须相互促进,这个意义更大。
所以,社会扶贫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一个社会越是文明进步可能参与社会扶贫的范围、形式就更多,效果就更好、更持久。
扶贫善举不在大小,凡人善举更能打动人心
当前,越来越多的网友都希望为扶贫事业作贡献,曹洪民表示,网友要参与扶贫,第一件事情就是要了解扶贫,扶贫部门也有责任要更多地提供信息,要让网友了解我们国家贫困的现状,我们国家扶贫的方针,我们国家扶贫工作的主要政策,现在面临的突出困难。
第二个就是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马上做起,扶贫善举不在大小,往往凡人善举更能打动人心,我们从一举手、一投足,从今天、此时此刻做一些事情参与扶贫,这不在于你有多少钱,也不在于你学历、职务有多高,也不在于你有多少时间,每人把参与扶贫当做生活的一部分,融入到你的生活,内化到你的生命,这个扶贫就变成了发自内心的行为。(刘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