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2013年四川省基层畜牧技 术推广 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2013年四川省基层畜牧技
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畜食函〔2013〕326号
各市(州)、县(市、区)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局(委):
为加快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高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今年中央和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进行补助。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3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13年四川省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县级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2013年四川省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2013年10月28日
附件 2013年四川省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38号)要求,今年中央和我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进行补助。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巩固基层公益性畜牧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成果,大力提升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通过强化公益性职能、理顺管理体制、优化布局、加强队伍、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基层畜牧技术推广机构,真正发挥好在基层畜牧推广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二、实施目标
着眼于新阶段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以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通过财政专项补助,强化经费支持保障, 加强机构、队伍、运行机制和条件建设,建立起管理完善、运行规范、队伍精干、经费保障和工作条件良好的公益性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通过强化基层畜牧技术推广工作、推广畜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培养科技示范户、建设畜牧科技示范基地、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培训等措施,大力提升基层畜牧技术推广公共服务能力,为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推进现代畜牧业提质增效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服务保障。
三、主要任务
以进一步深化改革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激活运行机制为主线,以加强基层畜牧技术推广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服务新型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通过实施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不断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服务机制,提升队伍能力,加快畜牧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全面提升畜牧科技服务效能,提升农户科学养殖技术水平,提高服务效果。
(一)深化基层公益性畜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一是细化公益性职能。将基层畜牧技术推广机构主要承担的畜牧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益性职能,细化成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到机构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实行定岗、定员、定责。二是完善机构设置。将独立设置的乡镇畜牧兽医公益性服务机构,加挂乡镇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牌子。三是理顺管理体制。全面推行“服务在乡、管理在县、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强化县级主管部门管理职能,鼓励实行“三权”归县管理,努力解决管人与管事分离的问题。四是全面落实人员岗位。按照畜牧业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不低于80%的总体要求,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将畜牧业技术推广、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疫病防控职责落实到人。
(二)完善畜牧技术推广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畜牧技术推广目标管理制度。将畜牧业公共服务工作任务,下达给乡镇畜牧兽医推广机构和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量化工作指标和任务要求。二是完善以“专家定点联系到县、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畜牧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县、乡、村畜牧科技试验示范推广网络。三是加强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各县遴选和认定1-2个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立和完善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档案,主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每个试验示范基地都要与至少1个畜牧科研教学单位紧密对接。要统一竖牌,明确试验示范的内容,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实体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等,发挥基地的试验示范、展示培训功能,形成“专家组+试验示范基地+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四是大力培养科技示范户。以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等为主要对象,在畜牧业为主导产业的乡镇每个行政村遴选1-2户科技示范户,每户示范户示范带动周边3-5户农户。按照每名技术指导员联系10户以上科技示范户的要求,遴选建立技术指导员队伍,其中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占到70%。五是健全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培训工作计划,依托畜牧科研院校、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示范基地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持续提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六是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完善县级畜牧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和服务对象三方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发放、岗位等级晋升、续聘、解聘主要依据。七是构建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新机制。依托基层畜牧兽医公共服务机构,搭建公益性畜牧科技推广与经营性服务结合平台,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三)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基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与畜产品质量安全、菜篮子工程、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建设等重大项目结合,开展基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岗位教育和知识更新培训。积极组织实施全国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遴选骨干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参加全国农技推广骨干人员培训班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的实地培养。二是及时补充基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事业单位按岗位空缺补充工作人员,按照畜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公开招聘。结合“特岗计划”,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乡镇从事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改善畜牧业技术推广队伍结构,提升推广服务水平。三是选聘村级防疫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每村选聘1名具有一定畜牧业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技能的人员作为村级动物防疫人员。
(四)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一是以服务当地主导产业、解决畜牧业生产关键问题为导向,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各项目县按照省上推介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目录,结合本地主导产业发展,组织县级专家组向本地农民遴选推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制定全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计划、技术实施方案和明白纸等,形成技术操作规范。二是以现有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等重大项目为依托,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利用农业科技网络书屋、3G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技术服务,突出重点、形成合力。三是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为切入点,推进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与畜牧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无缝对接,通过专家咨询等现代化手段提高畜牧技术推广水平,引导畜牧科研教育机构从事公益性推广服务,实现专家农民面对面、成果转化一条线,加快成果转化推广。四是以畜牧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为重点服务对象,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包村联户,联系畜禽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村级畜牧技术服务点和核心示范户,促进多元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发展,全面推进畜牧业科技服务进村入户,使农民真正得实惠。
四、补助资金使用
(一)资金分配
1.分配原则。按照财政部、农业部要求,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资金分配:一是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二是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产业规模大小、农技推广工作开展等情况,合理确定一定权重,以粮食生产为主,兼顾畜牧业和渔业,在资金分配中,适当向粮食生产大县、畜牧大县、水产养殖大县和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倾斜。按此要求,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畜牧食品局、省财政厅协商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参照2012年分配方式,按种植、畜牧、渔业各占60%、32%、8%的比例分配资金,省财政厅切块下达到县,由县统筹安排。
2.分配标准。按照照顾纯牧区县、适当向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倾斜的原则进行分配,同时结合各地畜牧兽医机构和畜牧业发展情况,特别是2012年项目实施情况作了适当调整,对去年绩效考评差的县,今年在资金上适当减少。
(二)资金用途
按照财政部、农业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13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基地及示范户物化补助、畜牧兽医技术推广能力建设等三个方面:
1.畜牧技术推广服务补助。主要用于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该项支出不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25%(重点用于现代畜牧业建设、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专项相关技术推广服务);聘请技术专家的补助;完成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重大任务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得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5%;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费用,该项支出不得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5%。
2.试验基地及畜牧科技示范户物化补助。主要用于补助试验示范基地和畜牧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兽药、饲料、种畜禽、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活动等,此项支出不低于补助资金的25%。
3.畜牧技术推广能力建设支出。一是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支出。主要用于基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费用;对实施“特岗计划”,大学生到乡镇从事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给予适当补助;此项不超过补助资金的20%(用于乡镇畜牧兽医人员能力建设部分不低于80%)。二是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能力建设支出。由各县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乡镇或区域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的意见》,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基础工作扎实,条件建设具备一定基础的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资金主要用于技术推广设备购置。此项不超过补助资金的20%。
五、实施进度
2013年10月,各项目县制定实施方案(报经市、州畜牧、财政部门审核后统一报省级有关部门备案)、召开项目培训会,启动项目实施工作。
2013年10月-11月,全面实施深化改革加强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畜牧兽医人员培训、畜牧科技进村入户、提高服务效能等工作任务,完成延伸绩效管理县级自评、市州查验核实,于11月20日前将项目工作总结报省财政厅、省畜牧食品局。
2013年12月-2014年1月,省省财政厅、省畜牧食品局联合开展对各地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延伸绩效管理综合考评,根据查验核实情况和日常工作实施表现情况,形成考评报告。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上成立省畜牧食品局局长为组长,省财政厅、省畜牧食品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处(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决策制定、政策协调、资金落实,开展督导检查与绩效评价等工作。并负责制定全省实施方案,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参与督促、检查与绩效考评,指导县级专家组开展工作,培训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
项目实行县长负责制,各项目县成立县级人民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实施补助项目为抓手,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和《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06〕17号)文件精神,推动政策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条件到位、制度到位。各项目县依托本县专家或聘请畜牧科研院校、四川创新团队专家组建县级专家组,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县畜牧业主导产业发展,制定县级工作方案,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指导畜牧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培训技术指导员,指导其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二)强化资金监管。省级财政、畜牧主管部门加强对补助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加快项目执行。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明确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发工资、车辆购置和房屋购建,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资金到县、任务到县、责任到县”的原则,各项目县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补助资金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严格按照补助范围标准及资金用途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强化实施管理。各项目县建立和完善畜牧兽医人员聘用制度、责任制度、考评制度、培训制度、多元化推广制度等农技推广5项制度,并实行制度上墙。为每个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配备技术指导员胸牌、悬挂科技示范户门牌,做到《技术指导员手册》和《科技示范户手册》人手一册。充分利用全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补助项目基本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加快建立管理规范、运转协调、充满活力、服务到位、农民满意的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提高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增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实效。
(四)强化绩效考核。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2013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财发〔2013〕101号)要求,继续开展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着力提高政策绩效,切实推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一是省级加强对县(市、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的绩效考核,通过绩效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并适当增加下一年度资金安排,对考核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减少资金安排直至取消项目资格;二是项目县建立畜牧兽医技术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客观衡量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人员工作情况和服务质量,将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奖励挂钩,奖励先进,督促末位,杜绝补助资金平均发放、违规补助,充分调动每个农业技术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加强总结宣传。省、市、县各级都明确信息管理员,及时报送相关动态信息,及时将工作实施中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上载中国农业推广网(www.farmers.org.cn)、四川省畜牧食品局信息网(http://www.scxmsp.gov.cn)。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工作实施中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大力宣传“农民满意的农技员”的先进事迹,放大项目实施效果。市(州)、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认真总结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省畜牧食品局和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