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万职工可每年与企业协商涨工资
本报记者 袁京
企业效益年年飘红,职工工资却停滞不前,今后,这种情况将越来越少。市总工会昨天公布工资集体协商新三年计划,未来三年,全市85%以上的建会企业将建集体协商制度,百万职工每年可以与企业协商涨工资。
协商促部分职工工资翻番
依据市总工会发布的“新三年计划”,从现在起到2018年,将推动全市85%以上的建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比目前提高5个百分点;百人以上建会企业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持在90%以上;百人以上典型示范企业达到70%。
2011年,本市在试点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上制定首个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签订集体合同1.78万份,覆盖企业9.26万家,覆盖职工281万人,建制率81%;签订工资专项协议1.67万份,覆盖企业9.16万家,覆盖职工243万人,建制率80%;百人以上建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有3015家,建制率86%。此外,本市先后签订了全市保安服务行业工资专项协议、汽车零部件行业工资集体协议、中关村软件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等。
据介绍,建制企业职工收入普遍提升,大多数企业调资幅度都在5%至10%以上,部分企业职工工资实现翻番,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劳资两利。企业职工流失率普遍下降,职工主动为企业献计献策的典型事例越来越多。
年增两个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据介绍,“新三年计划”每年都有具体措施。
今年,工会将重点抓好百人以上企业独立协商,扩大区域协商覆盖面,推动市级重点行业开展协商,实现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达到82%以上,其中,百人以上企业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达到90%以上。市级层面,各产业工会每年至少新增1个市级行业协商;各区县要在同类企业集中、行业特点突出的区域,每年至少新增两个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同时,解决一批无正当理由拒不协商的企业建制问题。
明年,将建立完善集体协商质量评估体系和工作机制,依法规范协商代表产生、集体协商、审议备案公布和协议履行程序。截至年底,百人以上典型示范企业要达到50%。
2017年,提高协商质量,通过对形式、内容、程序、协商、履约、评价等方面测评,推出一批质量达标、效果明显的典型示范企业。
2018年,借助人大、政协以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等相关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内容包括看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应约书,看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纪要,看工资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说明,看工资集体合同文本;查集体协商过程是否规范,查工资集体合同是否备案,查工资集体合同是否得到切实履行,查不应约、不整改、不履约的企业。同时,还将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曝光违反合同约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且拒不改正的企业。
社保待遇也在协商之列
据介绍,工会组织将重点解决协商缺乏实效的问题,防止协议无实质内容。
企业独立协商时,合同中必须有“重磅”内容,包括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奖金、津贴、补贴的具体数额及分配办法;加班工资;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社会保险及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与工资相关的其他事项。有关负责人表示,重点将围绕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水平、高技能人才鼓励机制、女职工特殊保护、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工资同工同酬问题开展协商。今后还要对企业协商进行“个性化”指导,引导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不同经营状况的企业找准不同的协商方式和内容。
对于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要注重职工参与,突出协商工资水平、增长幅度和福利待遇,缩小收入差距,使协商条款尽量细化量化,保证职工共享发展成果。职工收入总体较高的企业,重点协商加值班、带薪休假、职业发展、舒心工作等问题,扩大职工对企业事务的知晓参与,充分尊重职工。
经营困难效益不佳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工资支付保障、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等问题,健全职工诉求理性表达渠道,理顺职工情绪,增进沟通理解,稳定职工队伍。
由于工资协商内容复杂、政策法律要求高,市总工会将扩大专职指导员队伍规模,为产业工会配备不少于两名市级专职指导员,为区县总工会配备不少于5名市级专职指导员。
(原文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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