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宣贯与适用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02.04.2015  12:25

川房协[2015]39号

 

各市、州住建局、房管局(处)、各扩权试点县(市) 住建局、房管局: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56号令)已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为帮助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管理人员切实掌握实际操作要点,提高登记人员的素质,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决定举办一期《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宣贯与适用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和权属管理部门负责人;

2、各房地产和登记机构业务负责人及产权产籍、市场交易、抵押、档案、信息系统等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5年4月17日报到,4月18-19日全天培训。

培训地点:绿洲大酒店(成都市青羊区忠烈祠西街99号,联系人:雷华平,联系电话:13550172956)

四、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培训费:6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或银行电汇均可。(银行电汇请务必于4月15日之前汇至省房协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成都领事馆分理处,开户单位: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账号:51001479066051500030)

请各地安排好工作,认真组织参培人员届时参加培训,并于4月15日前务必将参培人员的名单传真至省房协培训部。

联系人:赵秀贤  马玉强  罗锦成

联系电话:028-85353498(电话、传真) 028-85350369(电话)

 

附: 报名回执表 点击下载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