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求实效 疏堵点解痛点——四川消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0.10.2018  11:51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8月27日,四川省消防总队正式印发了《四川消防“放管服”改革十五条措施》,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下,从取消部分审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申报材料、压缩时限比例、优化便民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放管服”改革十五条便民利民举措,改革减免、精简办事材料20余项,将行政审批时限缩减至法定时限的50%,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备案抽查比例统一下调30%;对于部分申报资料准许相对人申请并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正的情况下先行予以服务,多举措推动消防行政审批工作转职能、提效能,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一种决心改出效果、改出满意度来

  消防监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

  近年来,一些管理举措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存在“冲突”,导致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甚至盲区。如在以往工作中,部分小型单位场所在进行二次装修时无法取得由住建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导致消防设计备案无法办理,群众对此反映的意见比较集中。

  从现实的需要和群众的呼声看,消防“放管服”改革势在必行。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对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既然要改,我们就要真心实意、真真切切地改,改出效果、改出满意度来,决不搞花架子!”省消防总队负责人说。

  为科学谋划消防“放管服”工作,今年以来,四川消防实地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省消防总队总队长刘赋德率工作组深入成都市等地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办事群众服务诉求,摸清群众反映的“堵点”和“痛点”问题。

  总队成立了“放管服”改革工作专班,明确专人收集整理“放管服”改革省内外资料,全面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和受理资料清单。

  “群众的烦心事和堵点、痛点就是我们改革的突破点。”在举措的出台过程中,省消防总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优化对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服务放到了重要位置。

  消防“放管服”改革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进行探索,面临“是否合法、是否便民、是否能够实现”等诸多现实问题,我省坚持敢于担当、敢开先河,为群众办事“做减法”,为加强监管“做加法”,为优化服务“做乘法”,首次提出了“承诺制”“容缺后补”“预先服务”等多项举措,并相应配套了一系列优化服务的工作制度,其目的就是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好的办事体验。

  一种魄力简政放权、切实回应群众需求

  “放管服”改革,通俗地说,放就是减政放权。“放,就要拿出气魄来,拿出真金白银的措施来。”省消防总队负责人说。

  下放的审批权限有哪些?我省按照“属地办理、部门一致、放管适度、监管有力”原则,以“基层管业务,机关多指导”为出发点,拟定了统一的“审验、备案、开检”管辖权限,做到“该放就放”,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尽量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

  大家熟知的公众聚集场所,例如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市场等,在投入使用、营业前要首先接受消防安全检查(俗称“开检”),以确保公众的人身和财产消防安全。

  今后,除以下两个情形外的“开检”全部下放至属地大队管辖:一是涉及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也就是说,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是由市级消防支队负责,保持了消防安全监管的连续性。二是向市级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备案)时一并提出“开检”的,也由市级消防支队负责,避免群众多头跑路的情况。

  此外,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权限,有条件地下放工程属地大队管辖。这些改革,做到了消防审验与规划、发改等部门层级权限一致,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

  为优化便民服务,我省简化申报材料打出“组合拳”,推出了减免部分申报材料、精简部分申报材料、部分申报材料“容缺后补”、工程图纸电子化等4项举措。

  今后,凡申报材料中属于消防部门依法出具且可查证的,申请人可不再提供、予以减免。也就是说只要能够通过消防内部查询、主动查询或现场核查,不再要求群众必须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部分申报材料“容缺后补”是这次改革的创新之举。

  按新的要求,对暂未提供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其他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材料,消防部门提供“容缺后补”服务,预先办理申报事项相关工作,加快审批速度。“上述材料即使暂时提供不了,但申请人承诺在期限内补充的,消防部门会预先进行服务,加快审批的速度。”省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对此解读。

  在减少办事时间等方面,主要提出了两项举措:一是缩短审批时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开检”的承诺办理时限以当地政务中心要求为准,但不得高于法定时限的50%。二是压缩抽查比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网上系统抽查比例统一下调30%。

  在优化便民服务方面,推出了“异地受理”“网上办理”“免费邮寄服务”等措施。如属于支队管辖的行政审批项目,申请人可就近在本市任一消防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属于大队管辖的行政审批项目,申请人可在支队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目前,“消防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和手机APP程序正在试运行。系统平台成熟以后,将与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实现网上申报、预受理、承办、查阅、公开等功能,实时推送和反馈办理状态和结果,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办事流程,真正实现“建成一张网,办成所有事”。

   一种约束放权不放责,放管要结合好

  “建筑内部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是否张贴消防安全告知书”“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运行完好,测试联动功能是否有效”……

  9月17日,德阳市消防支队旌阳大队主动联合区房管局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大队消防监督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整改隐患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

  “在我省加大消防‘简政放权’力度后,这样的日常监管工作将会加强。”省消防总队负责人说。

  在“放管服”改革中,怎么样正确处理好“”和“”的关系?下放这么多的权限,会不会降低消防监督的标准?面对疑问,省消防总队负责人说,如何处理好“”和“”的关系,是改革中面对的重要问题。“”不是目的,通过“简政放权”,推动职能的转变、流程的优化、效能的提升才是目的。

  在改革过程中,省消防总队牢牢树立“三个理念”。

  “首先,放权不是放责,放管要结合好。”这位负责人指出,不能一放了之,而是要更好地监管,管住管好自己该管的事,只是这样的监管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

  例如此次推出的举措:“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其它公众聚集场所,可不再申请开检”,并不是说对这类场所放任不理、不再监管了,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消防部门要对派出所监管工作进行指导。

  “其次,放要放到位、接要接得好。”这位负责人说,我们将采取业务培训、编发指导手册等多种灵活形式,帮助基层做好权限承接工作,确保权力下放规范有序,后续监管及时到位。同时,要求各地采取支队范围内集中调警等机制,加大技术指导力度,根据基层单位申请或直接指派业务骨干参与大型或复杂行政审批项目的技术审查,也可采取聘请专家等方式,确保审批质量。

  此外,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确保权责一致。省消防总队正加快推广应用行政审批业务平台,并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加强对各项审批全过程的跟踪、制约和抽查、考评,进一步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做到公开、公正和透明。

  如何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落实?这位负责人介绍,总队已制定出台四川消防“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配套制度,逐级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和兑现消防部门对人民群众的便民服务承诺,确保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执行,做到该放的权力一定要放到位、该管的事项一定要管精准,为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消防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