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面膜”提醒微商监管升级
· 邓海建
无处不在、质量粗劣、暴利惊人……各种劣质面膜汹涌席卷微信朋友圈的势头,让人们大吃一惊。有媒体评论称,“疯狂面膜”正是当下国内微商发展状态的一个缩影。如何实现微商规范有序而非野蛮生长,避免朋友圈成为三无产品、变相传销的“法外之地”,已经成为摆在全社会和有关部门面前的一道重要考题。
有调查显示,听上去“高大上”的微商,其实有80%都是在卖面膜;而打开朋友圈,80%的人都曾遭遇“面膜党”刷屏。至于“日销十万盒”“月入5万元”等神迹,有专业软件可以“私人订制”;而“洋牌子”“高档货”的形象,不过是拉人头做下线的幌子……很多人私下感叹,“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卖面膜去了”。
微商是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不应只是眼下高度同质化的“疯狂面膜”产业的代名词。事实上,早在2007年,卫生部发布的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就明确规定,在化妆品里禁止添加激素。然而,央视最近曝光的微信朋友圈热销面膜中,有些产品检测出激素最高超标6000倍,且这已经成为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在微商领域的面膜销售呈现疯狂态势的时候,同样疯狂的是以下一个事实:在2014年发布的首个《中国化妆品安全指数报告》中,来自深圳市中医院皮肤科的抽样数据显示,网络渠道购买的含有超标激素的化妆品导致过敏性皮炎,它们已经成为化妆品伤害的头号杀手;去年一年,每3个因为化妆品伤害导致病发的患者中,就有一个是激素过敏性皮炎。
在“疯狂面膜”乱象背后,至少有三重问题值得重视:其一,产品质量风险与消费权益风险。朋友圈卖面膜主要靠“杀熟”,如果真要去维权,举证难不说,人际成本也“高不可攀”;其二,传销在微信平台死灰复燃的风险。一个个“霸道总代”背后,是“总代招一级代理,一级招二级,二级招三级”的可疑模式,因此有网络段子说,面膜神器其实不是朋友买去的,都是代理拿走的。其三,劣币驱逐良币,透支市场信用与规则。不久前,微博名人“留几手”在网络上揭露了一位卖面膜的“小背头”,直指其没有经过工商注册、虚假宣传、售卖“三无”面膜。若市场监管对此类乱象不闻不问,不良资本必然在微商领域形成不良的示范效应,从而使得微信朋友圈成为市场领域的丛林法则繁盛之地。
眼下的问题是,明知微营销已经被有些人玩坏了,监管部门仍以无法可依、管理不对口等理由对乱象放任不管。如今,朋友圈里的“疯狂面膜”已成了击鼓传花的传销式游戏,也许普通人可以碍于情面屏蔽以求清净,但职能部门恐怕不能“视而不见”。新的产业形态需要有新的监管思路,微商不能再这样乱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