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畜牧食品局大力培育发展家庭牧场

28.08.2015  14:41

  (一)落实政策,引领产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省“鼓励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政策,制定出台《关于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牧)场的意见》、《岳池县现代畜牧业工作意见》等文件,明确家庭牧场的认定标准、发展计划,并从土地、技术、资金、农机具等方面给予保障。

  (二)营造氛围,注重典范带动。通过乡村广播、干部入户、典范带动等方式,大力宣传发展家庭牧场的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生产主体积极向管理水平更高、经营规模更大、生产手段更新的家庭牧场转变,营造家庭牧场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机制,激发发展活力。注重整合龙头企业、专合组织与家庭牧场资源,鼓励农户通过 “订单”、“寄养”、“托养”等模式,与家庭牧场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激发家庭牧场发展活力。

  (四)优化服务,提升发展水平。成立生猪、家禽、肉兔和牛羊养殖四个技术服务组,加强对家庭牧场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为圈舍建设、种畜禽引进、防疫技术、饲养管理等提供全程技术服务。

  目前,全县共培育发展家庭牧场203户,畜禽存栏80余万头(只),年可出栏畜禽260余万头(只)、占全县出栏量的38%。(唐开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