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一男子手术后病重死亡 医院赔偿家属35万元

25.06.2014  14:21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李郑虹 记者 陈堃 )嘉陵区市民赵某做一个左膝关节置换手术后却因术后病情加重不幸死亡,赵某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要求院方赔偿。最终,经过协调,死者家属获得了三十五万元的赔偿。

  赵某,南充市嘉陵区人。于2014年5月14日在南充市某医院接受左膝关节置换手术,术后病情加重。5月30日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同日转入南充市中心医院治疗,后于5月31日凌晨死亡。事后,死者家属认为该医院手术处置不当,院方存在过错,要求院方承担赔偿责任。死者家属就死者赔偿事宜与该医院协商无果后,多次到南充市政府上访。经查,该医院是属于市卫生局主管的一家民营企业,但事发地在顺庆辖区,为此,市政府委托顺庆区委群工部、区信访局出面协调处理此纠纷。随后,区委群工部、区信访局主动联系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指派律师全程参与纠纷调解。

  受理此纠纷后,顺庆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该医疗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经南充市卫生局调查,该医院骨科及开展膝关节置换手术的医师均未取得二类医疗技术资质,对该患者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第一次调解中,院方认为己方无过错,不同意赔偿,只愿意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对死者家属赔偿几万元。后来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院方才同意双方坐下好好商谈赔偿事宜。因为没做鉴定,双方都同意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予以赔偿,但院方坚持按照农村人口来计算死亡赔偿金,加上精神抚慰金、丧葬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共计22万,同时,还要患方承担部分责任,自己只愿意赔偿12万,这与死者家属方提出的60万悬殊过大,双方未达成协议。

  死者家属扬言要去上访去医院闹事,为此,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又积极给死者家属做疏导劝解工作,经过多次协调,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协议,由院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各种赔偿款共计35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