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电信设施和保护条例》立法领导小组会议举行

12.06.2017  23:20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新初出席并讲话

 

 

  6月12日,《四川省电信设施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领导小组会议在成都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条例立法领导小组组长黄新初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前,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对制定条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报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制定条例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

  这次会议就是为了充分发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推动条例的立法进程。

  黄新初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网络强国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起草好条例,一要讲大局,要从大局出发,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时俱进推进四川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使条例真正立得住、行得通、起作用;二要讲科学,条例要符合我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的实际,要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要讲开放,在调研起草、审查论证等各个环节中,要坚持开门立法,注重征求意见建议;四要讲程序,起草条例,一定要合程序、要合法,把好调研起草关、专家论证关、征求公众意见关和审议关;五要讲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六要讲时效,要把握好任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条例立法任务。

  会议听取了省通信管理局、省铁塔公司关于我省电信设施和保护的情况汇报及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据悉,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即将印发各有关单位并在网上公布,征求意见建议,同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将召开系列座谈会、论证会或听证会,就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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