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火电价格下降0.93分/千瓦时 下调幅度不大
在煤炭行情持续低迷两年后,火电上网电价首次下调。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08号),决定自9月1日起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
此次电价调整方案,全国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93分钱。2013年我国燃煤发电量3.95万亿千瓦时,据此测算本次电价下调将使火电企业收入减少367亿元。
在本次调价中,江西火电上网电价下调幅度最大,下调3分钱至0.4555元钱/千瓦时,山西、蒙西、江苏、浙江、湖北、海南电价下调幅度在1分钱左右。电价调整后,广东、湖南、海南火电标杆电价分别以0.5020元/千瓦时、0.4940元/千瓦时、0.4778元/千瓦时排在前三位。
按照完善后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
这次电价调价幅度,远远低于国内煤价下调的水平。2011年上一次煤电联动时,秦皇岛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为860元/吨,目前煤价已经下跌至478元/吨左右,下调幅度为44%。
山西电力行业协会专家解释称,本次电价下调幅度不大,如果与煤炭下降幅度匹配(1分钱电价对应煤价为25元/吨),上网电价应下调0.15元左右,但这样恐怕一些发电企业会撑不下去。考虑到目前,火电厂环保压力偏大,国家为鼓励发电企业增加环保投入,在下调电价时应慎重。
按照发改委文件,本次上网电价下降腾出的空间重点用于对脱硝、除尘环保电价矛盾进行疏导。对脱硝、除尘排放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分别支付脱硝、除尘电价每千瓦时1分钱和0.2分钱。
为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进行脱硝、除尘改造,促进环境保护,2013年9月25日发改委调整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千瓦,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分钱;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重点地区低于20mg/m3),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除尘成本予以适当支持,电价补偿标准为每千瓦时0.2分钱。
2014年7月1日起,现有火电厂执行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浓度排放限值更加严格。“目前,一些地方政府自我加压,选择火电项目作为试点,要求电厂实现超低排放、近零排放,火电厂的压力加大。”上述电力专家说。
为了实现“十二五”减排目标和执行新的排放标准,所有燃煤电厂都被要求安装脱硫、脱硝设施,实施现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而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需要大量的资金,并将增加发电成本。
行业内人士指出,在此之前,由于环保电价政策不明确,省级电力公司为电厂垫付脱硝补贴,一些地方出现拖欠环保电费问题。本次上网电价下调就是为解决环保电价不足的问题。
按照国家要求,火电企业要为脱硝改造支付较高的成本。根据中电联数据,2013年当年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2亿千瓦;截至2013年底,已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硝机组容量约4.3亿千瓦,占全国现役火电机组容量的50%。与脱硫改造90%以上的比重相比,脱硝改造的比例偏低,后期改造的空间大。
环保部曾经测算,到2015年,需要进行去除氮氧化物改造的现有机组和新增机组容量约为8.17亿千瓦,估计需投资1950亿元,年运行费用约612亿元。未来两年脱硝市场年均投资将达千亿。
在调整上网电价同时,本次发改委同步降低部分跨省、跨区域电网送电价格标准。其中,云南、贵州向广东送电的价格每千瓦时下调0.2分钱,到广东的落地电价执行广东省燃煤发电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自2015年1月1日起,云南、贵州向广东送电价格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输电价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同时,工商用电同价工作也有新计划。其中,广东省实施工商用电同价;江西省分步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用电各电压等级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0.1647元。发改委测算,江西、广东两省商业企业每年可分别减轻电费负担13.7亿元和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