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黄金周游乐园生意谈崩 在自贡遭公职人员打
近日,从河南来自贡做生意的胡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称,他与公职人员签订了合作协议做生意,货到了,对方非但不付款还打人。11月8日,记者走访了解到,此事的起因是因为一起“货到付款”引起的争议,胡先生说的公职人员打人的事并不属实,打人者另有其人。
合作不成 对方小巷里打人
据胡先生介绍,今年9月17日,他与四川荣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一名叫做兰继斌的男子签订共同经营游乐玩具的合作协议。9月27日,胡先生夫妻按合同约定将价值8万元游乐设备物流运到自贡。第二天上午,胡某通知兰某带货款去物流公司提货共同做“十一”国庆黄金周生意。但兰继斌却不按合同约定,以各种理由拒绝带货款提货。9月29日下午,兰继斌以喝茶谈事为由把胡先生约到荣县一偏僻小巷,对胡先生实施殴打。
“我们到四川后,其他生意做不成,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损失。物流来回费用7000多元,我们夫妻二人来回费用3000多元。”胡先生认为,兰继斌作为一个公职人员不应该在外经营游乐园。
舅舅委托 帮忙签订合作协议
11月8日,记者联系上四川荣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校长兰继斌。他说,确实与胡先生签订了一个合作协议,“那是受我舅舅委托跟他签的。”舅舅冯怀忠开办了一个儿童乐园,9月初,舅舅想要扩展业务,便通过网络联系了胡先生,并邀请胡先生来荣县面商中秋、国庆双节的合作事项。
“9月17日,胡先生来到荣县,舅舅因听不懂北方方言交流困难,怕吃亏,请我帮忙。”兰继斌说,协商中,舅舅有事离开,受舅舅委托,他替舅舅签订了《合伙经营协议》。
争议焦点 付款方式未统一
“这个事情其实就是在货到付款上起的纠纷。”兰继斌的舅舅冯怀忠说,与胡先生的沟通中,他提出游乐设备运送到荣县后,他垫资两万提货。但胡先生要求先拿两万现金,再到物流公司提货。
冯怀忠说,9月29日上午协商无果,下午他要胡先生去工商局仲裁,胡先生不去,随后发生抓扯。后经街边群众劝离,又经旭阳派岀所调解。双方达成谅解共进晚餐,约定继续合作。第二天,双方再次谈此事仍未谈妥,合作经营事项彻底破裂。
胡先生所说的兰继斌殴打他的事是否属实呢?“我就那天签协议跟他见过面,此外根本就没有见过面,何来殴打他?”兰继斌说。旭阳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打人者并不是兰继斌,而是冯怀忠的朋友,“对方说要去医院,我们就带他去医院检查,没得什么问题,对方也付了医药费的。”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梁鹏
原标题:黄金周游乐园生意谈崩 公职人员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