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四川问责130人

21.06.2021  11:20

  近期,四川省针对在2020年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和今年常态化暗查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清单,共问责130人。这是记者6月18日在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去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省级领导带队,对广元、遂宁、乐山、广安、雅安、眉山等6市开展了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共移交11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针对这些问题线索,6市共问责96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72人、国企人员9人。

  此外,针对今年以来全省常态化暗查暗访移交的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德阳、遂宁、资阳、眉山、自贡等5市共问责34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5人、国企人员4人。

  会上通报了“广安市邻水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严重滞后”“遂宁市射洪市生活污水直排涪江问题整改反弹”“自贡市金子凼堰下生活污水溢流”等多个典型案例。

  根据通报,近期四川省生态环境领域发现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小水电问题整改还有差距、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问题突出等方面。

  接下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继续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坚持实事求是、动真碰硬,对发现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移交追责问责,达到查处一起、威慑一片的目的。

  据悉,在4月和5月已对21个市州开展了两轮全覆盖暗查暗访的基础上,四川省将聚焦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重点信访问题和前期暗查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等,于6月底前再开展一轮对21个市州的全覆盖暗查暗访,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记者 殷鹏)

责任编辑:蒋燕 分享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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