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二胎 丈夫没有陪护假

26.09.2014  18:38

  本网讯(记者 张利娟)家住大堂坝的李先生就职于一家事业单位,夫妻俩一直想再要一个孩子。在“单独两孩”出台后,李先生家符合政策规定,妻子也顺利怀上了第二个孩子。

  9月23日,他向本网咨询:妻子怀上二胎后,临产时,自己是否可以向单位请陪护假?对此,记者前往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科了解到:生二胎,丈夫无陪护假。

  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一孩可享受98天产假。若是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孩增加15天,母乳喂养增加30天。在生一孩的时候,若属于晚育,女方增加30天假期,男方享受15天带薪陪护假。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若已婚妇女在政策规定内,合法生育二孩时,女方享受法定假日,但无法享受晚育假,且男方无陪护假。

  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提醒,申请母乳喂养的假期,需由县级医院出具的证明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