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环境质量公报》:成都空气优良天数达235天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吴亚飞)5月19日,记者从成都市环保局发布的《2017年成都市环境质量公报》获悉,2017年,成都市整体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5天,同比增加21天,达标天数比例64.9%,主要污染物PM10和PM2.5同比分别下降16.2%、11.1%,如期实现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超额完成了“大气十条”任务;锦江黄龙溪断面由上年的劣Ⅴ类改善为Ⅴ类,自2011年总磷纳入监测评价以来首次消除劣Ⅴ类,提前达到2020年水质考核目标。
全市空气质量
PM2.5年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
总体来看,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全面下降,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增加,重污染天数减少。全年达标天数为235天,同比增加21天,达标天数比例64.9%,同比上升6.4个百分点。其中,全年空气质量35天优,同比增加8天;200天良,同比增加13天。
在空气主要污染物方面,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值为56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0.60倍,同比下降11.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值88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0.26倍,同比下降16.2%。
按综合指数计,成都在全国74个城市中排名第54位,同比排名上升2位。
在空气主要污染物的空间分布方面,部分指标呈现连片污染态势。臭氧、PM10、PM2.5呈现中心城区向郊区新城(尤其是西北部)扩散的态势,呈现连片污染趋势;NO2呈现中间高两边低态势。同时,成都市冬季重污染天气仍较突出,机动车尾气排放贡献增加。
《公报》指出,2017年成都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共计22天,主要集中在1月和12月。2017年冬季与去年同期相比,重污染出现时间推迟、出现频次降低,但是年底的污染过程共持续了16天,为全年贡献了7个重污染天,持续时间长,污染程度较重。
水环境质量
水质持续改善
2017年,全市地表水水质持续改善,地表水监测断面氨氮年均浓度值为0.73毫克/升,总磷年均浓度值为0.15毫克/升,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值为12.74毫克/升,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18.61%、18.07%和14.02%,主要污染物指标年均浓度明显降低,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9.5%。
全市107个地表水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73个,占68.2%;Ⅳ~Ⅴ类水质断面26个,占24.3%;劣Ⅴ类水质断面8个,占7.5%。主要污染河段为岷江水系的沙河、白河、杨柳河和蒲江河,沱江水系的毗河和驿马河。
岷江水系成都段水质总体呈良好,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主要污染河段为沙河、白河、杨柳河和蒲江河。
沱江水系成都段水质总体呈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化学需氧量。主要污染河段为毗河和驿马河。
成都市现有省、市控湖库监测点位12个,2017年监测结果显示:除长滩湖监测点位总磷和化学需氧量超标外,其余11个点位水质均达到Ⅲ类水域标准。
2017年成都市政府所在地3个在用饮用水水源地(水五厂、水六厂、水七厂)水质良好,水质达标率均为100%,109项全分析指标全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
成都市区(市)县24个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同比,达标率与2016年持平。
声环境质量
城区声环境质量处于较好水平
功能区声环境:2017年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达标范围主要覆盖2、3类区和4a、4b类区。15个区(市)县各类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结果显示,有13个区(市)县功能区昼夜均达标。
区域声环境:城区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二级(“较好”)水平。区域声环境均值为54.3分贝,相比2016年基本持平。区(市)县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三级(“一般”)水平,区域声环境均值为55.1分贝,与2016年基本保持一致。
道路交通声环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较好”)水平,道路交通噪声均值为69.3分贝,比2016年(70.9分贝)下降1.6分贝。区(市)县的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处于一级(“好”)水平,道路交通声环境均值为65.4分贝,比2016年略有下降。
环保监察执法
全市行政刑事处罚案件数量大幅上涨
2017年全市行政处罚3415件,处罚金额2.0165亿,与去年同期相比,处罚件数上涨260.6%,处罚金额上涨457.59%,按日连续处罚29件,上涨520.83%,查封扣押68件,上涨83.82%,停产限产47件,上涨57.58%,行政拘留194件,上涨190.55%,刑事犯罪移送24件,上涨275.76%。
除此之外,2017年,成都成立“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并在全国率先落实强制I/M制度,要求初检不合格车辆必须在有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直至复检合格,2017年共维修、复检车辆10万余辆;制定并实施《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对全市33家环检机构采取双随机方式对检测站点进行多轮现场巡检和专项检查,对检验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据了解,2017年对8家环检机构进行了停线、停站处罚,并处罚款260万元;在全市40余处开展了机动车道路和集中停放地抽检工作,查处超标柴油车近百辆,并开展多次夜间道路抽检工作。
同时,为规范全市机动车环检机构,成都市还制定了《成都市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气检测业务监管实施办法》,并于2018年开始实施;制定了5套固定式(垂直)遥感检测设备和7套“黑烟车”智能监控识别设备的试点安装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