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矿7员工6年间冒领职工工资219万均获刑

29.05.2014  18:19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郑州煤矿集团下属的芦沟煤矿机电三队队长张某某等7人先后被法院判处12年至5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原因是,这7个人在6年时间里,冒领、截留煤矿职工的工资共219万多元。

等到事件曝光,郑煤集团的两位领导感慨地说,没想到 竟然有人敢冒领工资,自己完全不知情。但是前去查账的“司法会计”虽然也很感慨,但一点儿不意外,说这是自己见过的最乱的账目。不仅会计科目分类不正确,原始单据没有经手人签字,还有大量的白条。这么乱的帐不出事儿才怪。

晚高峰点评:

如果不是上头的领导“蒙头转向”,这笔糊涂帐怎敢“蒙上欺下”,这领导的“意外”,才是让错误 畅行无阻的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