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动员暨培训工作视频会的通知

27.11.2014  11:21

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省煤炭产业集团,省古叙煤田开发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14〕20号),切实开展好我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动员暨培训工作视频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时。

二、会议内容

(一)对全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行宣传动员。

(二)通报近期煤矿非法违法典型案件查处和事故情况。

(三)解读《四川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四)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孙建军讲话。

三、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主会场:

1.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办公室、财务处、应急办、应急救援中心、安全技术中心、安科院、设计院主要负责人,煤矿安全监管处、煤炭行业管理处、执法监督处、煤监一处、煤监二处、事故调查处、科技装备处、职业健康处全体人员。

2.川煤集团安监局负责人。

(二)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会场:

1.产煤市(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2.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全体人员。

3.古叙公司分管负责人在泸州市安监局参加。

4.市域内川煤集团、古叙公司所属煤矿主要负责人。

(三)各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会场:

1.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2.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全体人员。

3.县域内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四)各煤监分局分会场:

分局全体监察人员。

各矿山救护队队长在市(州)、县(市、区)分会场就近参加。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各参会人员按通知要求参会,组织做好各分会场布置工作。各矿山救护队队长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参会。

(二)会议结束后,请各产煤市(州)、各煤监分局将参会情况报执法监督处(煤矿安全监管处)电子邮箱(mjzfjd@163com),各产煤县(市、区)参会情况由各产煤市(州)收集汇总后报送。

(三)请各分会场在11月27日14时进行开机调试。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