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管理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

19.06.2015  12:20

各煤监分局,各涉煤处(室):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管理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函办〔2015〕13号)要求,现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数据平台)填报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数据平台初期由煤矿矿井进行数据填报,煤监分局负责督促辖区内矿井的数据填报、审核与归档工作。因煤矿企业(集团)功能还没开放,可以不用注册填报,如有安排另行通知。

    数据平台涉及煤矿企业填报33类大项、260个分项的基础数据,其中,实时更新项目16类大项,按月度更新项目2类大项,年度更新项目15类大项。数据量较大、涵盖范围广,是一项需要长期进行更新的工作,各煤矿企业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1名主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管理平台填报管理工作,并填写人员信息表(附件),于6月25日前报送至属地煤监分局。

    鉴于时间紧、任务重,各煤监分局要高度重视数据平台管理工作,分局所有监察人员都要负责数据平台的督导工作,并确定数据平台业务人员和主管领导各1名,负责数据平台的填报审核与更新等管理工作。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督促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煤监各业务处室要把数据平台的建设、使用情况纳入当前监察执法工作任务,认真督导煤矿企业按时完成数据录入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高度重视数据平台建设工作,对数据录入不及时、数据审核把关不严的将进行通报。

    二、数据填报

    各煤监分局要组织辖区内煤矿企业认真学习数据平台企业用户使用手册,指导矿井注册基础数据填报账号,并及时审批。

    煤矿企业对所填写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其中首次注册账号时的矿井名称应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信息一致。

    各矿井务必在2015年7月10日前完成基础数据填报工作(网址:http://mkaq.chinasafety.gov.cn/mkaq)。

    各煤监分局要对辖区内矿井填报的煤矿名称、矿长信息以及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载明信息等进行核实,于7月31  日前完成审核后予以归档。

    三、数据更新管理工作

    各煤监分局要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切实加强数据更新管理。

    实时更新:煤矿企业在信息发生变化后半个月内更新;煤监分局每月月中和月末对煤矿企业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对实时更新信息进行归档,确保煤矿报送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归档。

    月度更新:煤矿企业在每月的第1个工作周更新上报上月度信息;煤监分局每月第2个工作周完成上月度煤矿月度信息归档。

    季度更新:煤矿企业在每季度的第1个工作周更新上报上季度信息;煤监分局每季度第2个工作周完成上季度煤矿季度信息归档。

    年度更新:煤矿企业在每年度的第1个月更新上报上年度信息;煤监分局每年度第2个月完成上年度煤矿年度信息归档。

    请各煤监分局将本文发送辖区煤矿企业贯彻执行。

    联系人:刘雯;联系电话:028-86931323。

    附件:1.关于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管理平台应用资料

          2.煤矿安全生产数据平台业务人员信息表

 

四川煤监局

2015年6月18日


附件: 附件1 关于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管理平台应用资料.rar

附件: 附件2 煤矿安全生产数据平台业务人员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