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执行不力责任追究办法即将出台

07.12.2013  13:41

雅安日报讯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结合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实际,初步制定了《雅安市“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执行不力责任追究办法》(修订稿)。

该《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将采取调离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以及辞退、解聘等多种方式进行。

关于符合责任追究的情形,《办法》从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背规划确定的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违反资金物资管理使用规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项目推进迟缓、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或者造成其他损失的等12种情形,对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人、重要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措施和方式予以了初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