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政策进一步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20.08.2016  01:31

 

近日,由省委农工委、科技厅牵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在2014年省农科院、省畜科院、宣汉县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此次试点范围包括省农科院等11所省级农业和涉农科研院所、成都市农林科学院等10所市属科研院所、绵阳市涪城区等16个市的62个县(市、区)。参与对象为试点院所在编在职的科技人员(含省属科研院所内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市州属科研院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及试点县内农业、畜牧、林业、水务、科技等涉农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允许参与的科技人员(含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近2万人。

方案》明确,以激发科技人员活力为改革突破口,以推进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为关键,提出十项激励政策举措,包括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允许科技人员兼职取酬,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完善科技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政策,支持专利实施转化,探索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等。

方案》要求,试点县和试点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细化试点方案和政策意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加强考核和管理,不断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推动农业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农业科技型企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切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