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上百党政机关欠债18.5亿元

08.11.2013  08:51

  南都讯 记者周松柏 昨日,湛江法院召开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会议,包括湛江市建设局、人社局、雷州市客路镇人民政府等在内的湛江市上百个各级党政机关,被法院判决执行而没到位的“欠债”共达185771万元。湛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志辉要求,各单位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将所欠债务还清。

   市直机关欠债近6亿元

  据介绍,经湛江市两级法院排查统计,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共807件,执行标的额共194629万元。经过半年多的清理,两级法院全部执结的案件27件,实际到位金额1435万元,实际执结率3.35%。目前,该市各级党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当前尚有764件未执结,未执行到位金额共185771万元。其中,涉市直党政机关的53件,执行标的额共59631万元;涉各县区级党政机关的319件,执行标的额共97188万元;涉各乡镇级党政机关的392件,执行标的额共28952万元。

  在涉案单位中,市直党政机关有33个,涉及金额59631万元,其中湛江市质监局、林业局、财政局、经贸局等单位赫然在列;乡镇党政机关共62个,涉及金额28952万元,其中包括坡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遂溪县遂城镇人民政府、廉江青平镇政府、吴川浅水镇人民政府、雷州乌石镇人民政府、徐闻县南山镇人民政府等。

   很多是“新官不认旧账

  据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敖广恩透露,导致涉党政机关清理率低、到位率低的主要原因有:有的是因为还债能力不足,更多的是因思想认识不到位,还债意识不强,有的案件标的额只有几千元,被起诉到法院后仍不偿还,进入强制执行还是不偿还;有的案件很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新官不认旧账,当时没有偿还,后来更少有人问津,长时间累积下来,案件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甚至利息远远大于本金。

  “近年来,一些党政机关由于主客观原因,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成了‘老赖’。”赵志辉在昨日的会议上要求,各涉案党政机关必须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10万元以下的小额债务于11月30日前清偿完毕;债务数额巨大或暂无履行能力的,通过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制定分期履行计划并于今年12月31日偿还完毕。

  赵志辉表示,组织人事部门要将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各级欠债

  ●江市超过百个各级党政机关,被法院判决执行而没到位的“欠债”共达185771万元。其中:

  ●涉市直党政机关有33个,涉及金额59631万元;

  ●涉各县区级党政机关的319件,执行标的额共97188万元;

  ●涉乡镇党政机关共62个,涉及金额289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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