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江校区实行机动车停车收费的通知

26.03.2015  18:22

 

各部门、学院及校内商户车主:

我校温江校区将于2015年4月1日零时起,实行机动车停车收费工作。现就校内车辆收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凭通行卡免收停车费。没有办理或携带通行卡的车辆,按地面停车收费标准计时收费。 

2、校内经营单位(包括校内食堂、施工单位、商户等)车辆凭租赁合同到学校保卫处办理地面停车月卡。地面停车月卡按温江区发改局核定标准进行收费,未办理地面停车月卡的车辆按地面停车收费标准计时收费。 

3、教职工需办理第二运动场地下停车场包月停车的,收费标准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4、办卡地址:温江校区行政楼122办公室。

集中办理时间:2015年3月26日—3月31日10:00—16:00

常规办理时间:每周一、三、五10:00—16:00

办卡联系人:陈常恺                          联系电话:18782499901

特此通知!

成都中医药大学保卫处

2015年3月24日

成都市温江区发改局机动车停车收费核准标准

一、计时收费标准

地面停车计时收费标准:摩托车0.8元/4小时·次;小汽车起价2元/4小时,4小时后每2小时1元;大汽车起价2元/4小时,以后每2小时1元;13米及以上加长货车每次10元,连续停放以12小时为一次。

地下停车计时收费标准:摩托车8小时2元;小汽车起价2元/2小时,以后每小时1元。

二、包月收费标准

地面停车包月收费标准:摩托车15元/辆·月;小汽车排气量1.8升(含1.8升)以下50元/辆·月,排量1.8升至2.5升(含2.5升)70元/辆·月,排量2.5升以上100元/辆·月;大汽车200元/辆·月;13米及以上加长货车400元/辆·月。

地下停车包月收费标准:摩托车20元/辆·月;小汽车排气量1.8升(含1.8升)以下200元/辆·月,排量1.8升至2.5升(含2.5升)300元/辆·月,排量2.5升以上400元/辆·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