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俩匪潜入温州高档别墅区 欲抢劫100万元获刑

15.04.2014  22:46

图为: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鹿轩摄

中新网温州4月15日电(记者 张茵 通讯员 鹿轩)今年1月2日凌晨发生在温州市区高档别墅区的两“抢匪”入室抢劫案告破。4月15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定被告张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00元;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23岁的小伙子张某和22岁的小伙子王某来自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两个人是同一个村从小玩到大的小伙伴,初中毕业后两人都选择离家打工赚钱。张某还在温州某饭店当过厨师。

2013年年底的某一天,张某和王某聊天谈论娶老婆盖房子的问题。张某问王某,现在娶老婆盖房子要多少钱。

大概人民币20万元左右吧。”王某应道。

不够吧?好几年前就要20万了。”张某觉得如今的物价形势,20万元回老家盖房子不够。

那50万?”王某随口说了一句。

两人聊着聊着,“发财梦”做得越来越大,说如果有100万的话就好了。

不如我们去抢个100万?”张某对王某提议说,自己坐公交车每天都要经过温州新城一带的别墅区,觉得里面的住户一定都很有钱,要不就去那里“”个100万。

俩人说干就干,开始准备抢劫的犯罪工具。

张某有一个旅行包,是从老家带回来的,里面有一条7米长的登山绳。他说,是以前买来玩用的。

他上网网购了两把刀,当时卖家还送了他一把水果刀,收货地址写的是自己以前工作过的饭店。因为怕被以前的同事认出来,张某便让王某去取。

接着,两人又去地摊上买了两把塑料枪和14个烟花、口罩和手套。

这些作案工具都被放在了张某从老家带回来的那个旅行包里。

塑料枪和刀都是用来吓唬对方的。”张某对王某说,14个烟花爆竹用来充当炸药吓唬对方。他们把爆竹里面的14个筒拆开,三三两两用双面胶重新黏在一起。

为了不让对方看到自己的真面目还有留下指纹,所以准备了口罩和手套。

一切准备就绪,就等天黑,夜深人静的时候开始行动……

2014年1月1日晚上9时许,张某和王某带上装了“家伙”的旅行包,和一个泡沫箱,乘公交车到温州新城公交总站下车。

两个人的目的地是温州新城新世纪锦绣园别墅区。这个别墅区是一个四面环水的孤岛,仅南北两个出入口。小区建于2002年,由59幢单体别墅组成。别墅区隔着一条河,河面宽30多米,别墅对岸是一处荒地,里面有几个简易棚和一大片菜地。

凌晨三点,野狗吹螺,河水的水温刺骨寒。两人觉得此时应该是下手的好时机了,便将旅行袋装在白色泡沫箱内,扔到河里,两人随后纵身一跃,消失在夜色之中。

爬上对岸,两人换下了湿漉漉的衣服,换上了事先准备的迷彩服。选择河边其中一幢别墅开始作案。

王某用肩膀驮着张某爬上了别墅的阳台,并将旅行包和烟花爆竹用绳子系好让张某拉上了阳台。

我想爬,爬不上去,就躲在河边了。”王某说,自己因为爬不上去,守在河边替张某望风,张某扔了一把塑料枪给他,结果他没有接住,枪摔到地上,破了。

张某想进屋却隔着一面玻璃,他试图敲开玻璃。那扇玻璃连通的是书房。此时,屋主李先生正在二楼卧室睡觉,忽然听到外面传来“咚咚咚”的响声,声音持续了一阵。睡眼惺忪之中他看见一个黑影闪过,一开始他以为是保姆梦游。

李先生从卧室走出来,把书房和阳台的灯都打开,发现戴着口罩的张某站在落地窗外试图敲碎玻璃。还有类似于爆炸物的东西,摆放在儿童房、书房、主卧的外墙和阳台相链接的墙根处。

李先生当即举起手机向张某示意已经报警,并把手机拨打界面给张某看,并大喊“我已经报警了!

他想试图警告张某,岂料张某非但没有跑走,反而用左手拿起枪指着李先生,右手挥舞刀想要砸破舶来冲进来。

李先生当即折回卧室把老婆叫醒,抱起小孩,喊上保姆,一起躲在一楼的储物室里,并打电话给物业,求助保安。

潘某是当天值班的保安,接到求助信息之后,他立即赶到李先生家楼下,大声问当时正在砸玻璃的张某想要做甚。

他回头拿着枪对着我说让我走开,说如果我不走开,就干死我。”保安潘某在公安侦查阶段作证表示自己当时一时害怕,转到旁边。

张某见行迹败露,对王某大喊快走,便跳下阳台,与王某企图潜逃,跑的过程中,张某让王某将迷彩服反过来穿,免得被发现,保安潘某和尔后赶来的徐某在后面追。

张、王二人跑至鹿城区汤家桥本路华丰宾馆门口时,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

所幸,李先生家没有财物损失,也没有发生人员伤亡。

张某和王某被法警带出法庭之后,张某的亲戚在过道上直叹气,表示都是张某沉迷玩枪战游戏害的。

张某和王某表示对判决不服,表示提起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