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融改革两年 促民间借贷浮出水面

30.03.2014  10:38

温州金改是国家设立的第一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3月28日在国务院批准温州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2周年之日,温州市“一揽子”推出创建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7个重大项目。

为了促使民间借贷“浮出水面”,温州“金改工程”初步建成一个完整的引导体系。制定并实施了全国第一部金融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配套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引》,在立法层面为全国民间借贷规范化管理、法制化建设提供了一份颇具借鉴价值的样本。

民间借贷地下走上地面

长期以来,地下融资活动是温州民间借贷的主渠道,这也是民间借贷风险的温床。最终引爆了2011年8、9月剧烈的民间债务危机,导致温州民间资本、民间融资和社会经济元气大伤。

国务院确定温州金改12项重大改革任务之首是:“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有关专家解读说,这就是要将民间借贷从地下引到地上,使之向阳光化、规范化。

为了促使民间借贷浮出水面,温州金改工程初步建成一个完整的引导体系。制定并实施了全国第一部金融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配套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引》,在立法层面为全国民间借贷规范化管理、法制化建设提供了一份颇具借鉴价值的样本。

在全国首创一批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截至今年3月25日,民间借贷人在登记服务中心登记借入、借出需求总额超94.41亿元,成交额33.68亿元,借贷成功率达到35.86%。

创建了真实反映民间借贷市场化利率的“温州指数”。该利率指数已通过汤森路透集团的平台中英文同步上线向全球发布。温州还联合全国31个城市建立联盟,共同编制、发布当地民间借贷利率指数,实行信息共享。全国已有20多个城市借鉴温州经验开展民间利率指数试点。

建立了阳光化的“大额借贷强制备案制”。自今年3月1日备案制实施起至25日,全市已登记409笔、计6.66亿元,其中300万元以上强制备案86笔,计5.51亿元,开局良好。

温州市金融办副主任余谦认为,民间借贷规范化要走的方向就是把借贷双方的信息尽量透明,让出借人认知风险所在,就能逐步从地下走向地面。

民间资金管理公司开拓融资新渠道

2014年1月初,乐清市沪光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首单“企业定向债”5000万元,为温州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作出示范。2013年1月4日,瑞安华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通过私募方式,首单成功募集资金1亿元。为中小企业通过私募方式开拓融资新渠道提供有益的借鉴。

这种募资模式不是私募基金,也不是公募基金,温州市金改将之取名一个全国首创的新名称——“定向集合资金”。它与“企业定向债融资”一样,就是走新型的私募之路以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饥渴。

由此,全国首创投、融资平台的“土特产”——民间资金管理公司脱颖而出。温州金改的设计者赋予其多项融资功能,可以资本私募融资、债券私募融资、股权私募投资、短期民间借贷、项目投资等,但不能吸收存款,不能公募。2年来,全市数百家小微企业658个生产经营项目通过10家民资管理公司融资到22.39亿元民资。2013年,浙江省政府部署全省9个县市区“复制”这个“非标组织”。

2年来,温州金改积极推送小额贷款公司的优势,44家小贷公司通过实物抵押、信誉担保等方式,为成千上万家小微、“三农”企业放贷752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难。

温州大胆改革,还允许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以非公开方式进行“定向债劵”向外直接融资,使企业不要吊死在银行贷款间接融资的树上。两年来,温州市直接融资年均新增超100亿元。2013年比上年增长59.4%。

建立防范机制扎紧金融风险篱笆

国务院提出温州金融改革12项重大任务其中之一: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防范机制。

2年来,温州市以系统建设、基础建设的思路对此作出了积极而成功的探索。设立地方金融管理局,成立金融仲裁院、金融犯罪侦查支队和金融法庭等机构,初步形成地方金融监管组织体系。

出台地方金融监管“1+7”系列文件和各类金融组织的监管办法。实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新模式。建成金融业综合统计信息平台及温州金融监测报数平台,初步形成了扎紧金融风险的篱笆的运行机制。

打造信用体系,建成政府征信平台。已实现政府系统的发改委、公安、法院、工商、地方金融等35家机构采集的信用信息互通共享,逐步将政府的信用信息平台与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对接互通。

建立政府金融监管与司法金融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法院出台金融改革司法保障措施。对处置金融大要案不扯皮、不踢球,实行“政、银、公、法”联动应对。这些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系统、基础建设填补了在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及民间金融活动领域的监管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