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进一步加强百草枯宣传管控工作

12.06.2016  12:53

百草枯宣传

  农业执法人员:“百草枯水剂从7月1号就不准销售和使用了喔”!

  农药经销商认真看完宣传资料:“清楚了!

  ……

  今年以来,渠县农林局执法人员以“抓好农资监管,护航大春生产”为契机,认真开展百草枯水剂的宣传管控工作。

  结合种子、农药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深入推进,执法人员向每个农药销售门店发放百草枯管控宣传资料,督促农药经销商严格落实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百草枯管控的通知”(川农业函【2016】198号)文件精神,务必于6月30日前将所有百草枯水剂产品下架,不再经销并及时将剩余百草枯水剂退货,或收缴集中销毁。

  据了解,百草枯是一种快速灭生性除草剂,具有触杀作用和一定内吸作用,能迅速被植物绿色组织吸收,使其枯死。由于百草枯对人毒性极大,且无特效解毒药,口服中毒死亡率可达90%以上,目前已被20多个国家禁止或者严格限制使用。

  据农业执法人员介绍,2012年5月10日,国家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745号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使用登记、允许专供出口生产”。同时,公告中还特别提出,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雷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