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农业局农用物资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告

28.02.2014  14:05

征求意见公告发布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农用物资

采购项目编号

渠财采单[2014]14号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行政区划

渠县

公告类型

货物

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2月28日

采购人

渠县农业局

更正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渠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2个

信息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渠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渠县农业局的委托,拟对农用物资(通丰养分平衡剂、催腐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农用物资

        二、采购编号:渠财采单[2014]14号

三、理由:包一拟采购的农用物资通丰养分平衡剂在我县试验、示范推广已达5年以上,近年来进行了大量的肥料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施用效果显着,能有效补充作物生长所需的中微量元素,粮食作物平均增产8%以上,经济作物增产12%以上。全国只有唯一个厂家(即四川通丰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养分平衡剂及其生产工艺”专利,专利号ZL200710050488.9。且四川省卫佳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四川通丰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唯一合法代理人。特拟定供应商为四川省卫佳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包二农用物资催腐剂是依据土壤腐殖酸、腐殖质形成因子所配置,由酵母菌、纤维分解菌、乳酸杆菌的不同生理小种及种群优化组合而成;产品中微生物具有较强的抗逆性、适应性和分解或降解能力,使用量小,方便,适用范围广,腐解周期短、效果好。由于我县多年使用瑞莱特催腐剂产品。该产品一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71004916.X),二是获得自主产品证书,三是省改土办推荐产品(川项目办法〔2008〕01号,具有环保、生态、省时省工、增产增肥。特拟定供应商为成都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征求意见期限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6日17:00止,希望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并在公示期截止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渠县政府采购中心或渠县农业局。逾期投出异议者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50824420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先生    潘女士

电话及传真:0818-7219716

联系地址:渠县财政局四楼采购中心       

        备        注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现场竞标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