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的泸县实践
四川在线消息(向晓鸿 记者 丁一) 泸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试点工作于去年12月启动,重点在龙桥文化生态园进行试点,大力开展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推动资产变资金、农民变股民、农村变社区、一产变三产。通过近半年的努力,目前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第一季度,试点区域的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3600元,高于全县平均水平416元,其中财产性收入增加270元。
以专合社经营推动农民增收
泸县通过土地股份化推进公私合作。农民以土地入股方式,成立龙桥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龙桥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和《股份合作合同》,由合作社统一管理经营流转的土地、财政投入的涉农经营性设施、村集体资产,通过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金兴办一、三产业。
通过“三资”股权化理顺产权关系。折资核算综合配套改革区内的塘库堰、养殖场等国有(集体)资产,计入专合社股金并让农民享有股份,农户按股份获得集体资产收益分配。
通过管理公司化保障农民权益。专业合作社参照公司化运营方式,组建董事会、监事会,聘任经理、副经理,成立财务部、生产经营部、项目建设部、乡村旅游服务部,下设劳务服务、自行车骑游、荷花园管理等生产班组。让农民管理自己的资产,经营自己的公司,不断获得合理保底、实物计价、动态调整的租金收入、务工收入和股份收入。
以产权流转推动资产升值
泸县建立三级网络,搭建流转平台。把“泸县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中心”明确为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并在各镇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所,在村级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具体指导和服务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流转交易工作。
同时规范产权流转,盘活农村资产。在改革区内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将已确权的土地、房屋、林权等录入交易系统,实行集中挂牌流转交易。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农房等产权可参照现行征地拆迁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流转。
泸县还探索产权抵押,撬动社会资金。主动与县农业银行、元通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协调,通过龙桥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龙桥农业专业合作社共同担保,推动园区林权、农房、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现银社对接,多方融资。
目前,园区已流转土地12500余亩,进驻了新大地等5家公司发展现代农业,吸引20余家业主发展五彩荷花、水果采摘、生态餐厅等乡村休闲观光农业,现已建成花卉苗木基地3000亩,有机葡萄基地500亩,露地蔬菜基地2000亩,优质龙眼基地1000亩,年产值近3亿元。
以配套户籍改革推动城乡一体
泸县形成龙桥社区,实现农民就地转移。在龙桥文化生态园内的核心区联合成立龙桥社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将规划区农民整体转入城镇户籍,让当地农民在不放弃土地的前提下,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就业、保险等方面权益,成为拥有农村、城镇双重待遇的特殊居民。目前,园区内已有近三分之一的农民自愿转户。
同时实施产权有偿退出,实现人权分离。在改革试点区内的农民,未全家转户入城前,享有土地收益分配和集体股份收益分配权利。农村居民在充分自愿并在城镇有固定收入和住所的前提下,其产权可在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中流转,也可按照现行征地拆迁标准进行补偿后交由龙桥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集体统一管理。
泸县还推行社区化管理,实现城乡一体。整合小马滩、龙华、赵岩3个村支部成立龙桥生态园联合党委,创新拓展1 N”公共服务模式,建立农民个人民情档案,设立产业化服务中心、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特色文化演艺中心等便民服务机构。对园区内的保卫、清洁等公共服务委托专业物业公司实行“三个一点”(财政补一点、集体支一点、农民出一点)方式进行市场化建设和管理;对园区内的超市、医疗点、幼儿园、文体活动室等场所的经营权进行分段、分片拍卖,吸引社会投资。目前,规划整理园区经营权16处,可筹集资金28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