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改革 我省将聚焦五大重点

15.12.2015  12:00

   ◎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健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本报讯 12月14日,解读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在成都举行,本次发布会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是系列发布会的最后一场。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省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曾卿在发言中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省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精心谋划和统筹实施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各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四川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突破口,农业农村改革正在走出新路子,有4个市县纳入了国家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有5项国家层面改革试点在四川实施。

   深化农村改革我省阶段性成效喜人

  省委农工委副主任、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员杨新元介绍,去年以来,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部署的各项改革正在有序推进,取得了重要进展。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今年底预计完成75%以上。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取得重要进展。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培训职业农民4万人,家庭农场发展到1.7万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5.2万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8703家。截至今年6月,全省流转土地总面积1547.2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26.5%。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取得重要进展。扩大深化涉农资金整合打捆下达农业项目资金试点,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试点,筹备组建四川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目前,全省19个市(州)已登记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的农业担保机构20家。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全面推进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全省村镇银行发展到50多家。积极推进成都市全国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取得重要进展。除成都市外,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已基本实现进城落户 “零门槛”。推行居住证制度,在成都、乐山、泸州三市先行试点居住证制度。将向农民工定向供应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制度化,今年,向农民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三年累计提供6万套。前三季度,全省建成农村廉租房16155套。预计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2.5:1左右,较去年缩小0.27。预计农民工市民化率为17%。

  推进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取得重要进展。全省共有70个县(市、区)、2个科研院所承担了试点任务,试点工作覆盖了19个市(州)。所有试验试点工作都按照试点方案规定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正有力有序推进。

   五大发展理念将贯穿农村改革发展始终

  下一步,我省深化农村改革思路、目标是什么?将如何着力?

  杨新元介绍,四川将全面贯彻中央、省委深化农村改革总体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穿农村改革发展始终,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健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体制机制,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0年,全省将基本形成更加完善的农村各类所有制经济尤其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制度,基本构建更加健全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基本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农村基层组织制度,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未来我省深化农村改革的着力重点将集中在五个方面: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健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等。  (本报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