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等五省市消费者组织联合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中新网四川新闻11月2日电 (记者 刘忠俊)11月2日,四川、重庆、陕西、甘肃、青海等五省市消费者组织联合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促销诱惑,谨防消费陷阱。
提示称,“直播带货”“网红带货”是时下电商新风口,但也存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虚假宣传、平台数据造假、主播诱导私下交易以及直播间未开通回放导致取证难等问题。建议消费者在选择直播带货购物时,认真查看经营者在直播平台公示情况,不要相信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不被明显低价所误导,下单前了解清楚主播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情况,切勿盲目跟风购买,防范低价劣质、高价假冒等陷阱,选择信誉好、有保障的直播电商平台进行消费,在平台内下单。
价格是促销的重要因素,各大商家以秒杀、打折、优惠券、满减红包等各种促销手段让消费者“算不清”,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的情况时有发生。消费者要理性参与,货比三家,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卖家信誉进行评估。对于甩卖、清仓、最低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要对比平时销售价格,甄别“低价”是“真实惠”还是“设套路”,警惕价格陷阱。
预售活动开启后,消费者进入“剁手”环节,只需支付定金,便可提前预定商品,并享受立减、买赠等优惠福利。但是预售活动是有条件限制的,消费者要认真阅读使用规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等规定,重点关注定金、尾款的支付和退款规则。如果预付定金后“反悔”,为了避免损失,可以先按时支付尾款,在商品未发货前或在收到商品后的规定退货时间内申请退货退款,支付的定金作为货款会一并退回。
拼团购物需提前支付,成团后发货,容易出现发货不及时、错发、漏发的情况。消费者在参加拼团购物前应仔细查看商品介绍、发货时间、退换货服务等信息,尤其是大件商品、贵重商品,建议多比较,选择口碑较好的平台。
“双十一”交易量激增可能导致商家备货不足,为避免退货损失运费,消费者可选择自带运费险的商品或在下单时购买运费险。对于急需的商品,提前与商家明确发货时间,对于食品类、易腐易坏类商品,最好提前购物,避开物流高峰。收到物品后当场验货,确认完好无损并符合约定后再签收。收货后及时抹掉包裹上的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同时,建议消费者尽量做到无接触收取快递,注意自我防护,对快递外包装进行消杀,外包装不入家门,及时洗手减少感染风险。
提示指出,购物凭证是维权的有力证据,无论线上线下,消费者购物应及时保留好相关原始记录,例如促销活动截图、商家承诺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订单记录、购物发票等,方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使用。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行与经营者或交易平台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经营者所在消费者组织或拨打当地12345电话投诉,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祝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