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有序开放沿街生活物资用品店
“青橙融媒”微信公众号消息,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场管控组发布《关于有序开放沿街生活物资用品店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有序开放沿街生活物资用品店的通知
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土左旗、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为有效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畅通物资供应渠道,让人民群众生活物资到家的“最后一百米”更便捷,丰富群众生活消费选择,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在前期开放低风险、中风险小区超市、便利店和沿街大型连锁便利店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恢复沿街涉及生活物资的营业单位经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时间和范围
11月6日起,市四区、土左旗金川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涉及生活物资经销的超市、便利店、生鲜店、粮油店、副食店、冻品店等沿街店铺(以下简称“一超五店”),有序恢复经营。
二、开放流程
(一)“一超五店”从业人员持单位工作证明,向所居住的低风险小区、无疫小区提出申请,经查验核实备案后,即可出小区。
(二)具备经营资质的“一超五店”,必须完成经营场所、店内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杀和设置物品缓冲隔离区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彻查过期食品,对过期食品一律下架处理后,即可自行恢复营业。
三、从业人员居住要求
“一超五店”的从业人员,必须实行闭环管理,居住在店内。
四、经营方式
(一)“一超五店”可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经营模式。线上由本店工作人员采取无接触方式,就近配送。到达小区配送点后,将物品放置在缓冲隔离区,并告知社区工作人员。
(二)线下采取店外排队、保持安全距离、扫码付费、无接触交接商品的方式,进行销售。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一超五店”每日开门营业前,要做好门店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上下午各进行一次自然通风。每日中午应暂时歇业,对门店进行一次全面消杀。
(二)“一超五店”从业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N95口罩、戴手套上岗。每天必须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由属地政府的流动核酸检测车到店检测。
(三)“一超五店”从业人员每天必须做二次抗原检测。每天早上上岗前,必须查验前一日核酸结果,做一次抗原检测,全部阴性方可上岗工作。晚上再做一次抗原检测。凡发现抗原检测显示阳性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辖区疾控部门,原地等候疾控部门处置。同时,要立即闭店,禁止任何人员出入。
(四)“一超五店”的防疫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由营业店自行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一超五店”从业人员分布范围广、统一调配难度大,属地政府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通知低风险小区和无疫小区卡口值守人员,凡持单位工作证明的“一超五店”从业人员,立即予以放行。
(二)“一超五店”恢复营业对于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稳妥有序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属地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服务与监管双向职责任务。一方面,要为相关市场主体恢复营业提供必要的防疫物资采购渠道,使其可以顺利实现开门营业。另一方面,要负责对恢复营业单位进行全程、全环节监管,督促经营主体落实闭环管理和消毒消杀制度,做好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线下店外销售等制度的监督执行工作。
(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一超五店”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过期食品流入市场。一旦发现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要从快从重处罚,决不姑息。同时,要及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以执法监督与舆论监督的双惩戒力量,推动市场主体规范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属地政府要对恢复营业的“一超五店”实行动态管理。对开放后未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属地视情况予以整顿或暂时关闭。对不遵守本市疫情防控规定事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对引起病毒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场管控组
2022年11月5日
点击进入专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11月6日疫情晚报责任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