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宣贯工作会召开
11月18日,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在成都联合举办《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会。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彭矛、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马赟出席会议并讲话。
彭矛指出,《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是我省第一部专门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地方性政府规章,填补了地方立法空白,标志着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对促进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他就《办法》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办法》制定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办法》既是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完善地方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需要,也是解决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需要。二是要切实做好《办法》宣传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办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履行职责加强市场监管。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既要严格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协调统一、合力监管,实现市场监管规范化、常态化。要按照《办法》规定,做好招投标、测绘成果质量、成果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
马赟说,近几年全省地理信息产业以年均超过30%的速度迅猛增长,2014年全省测绘服务总值达90亿元,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近1000家,居全国首位,并介绍了当前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他指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将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市场监管规范化、常态化,同时将做好对地方贯彻落实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一是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办法》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重要举措和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保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客观需要。二要准确把握《办法》确定的职责任务。重点是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主体监管、建立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招投标制度、建立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监理制度和成果质量检验制度、强化安全监管等四个方面内容。三要深入学习贯彻《办法》要求,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水平,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
省政府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国土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旅游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工商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单位、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全省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有关负责人共160余人参加会议。四川日报、新华网记者对会议进行了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