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流通领域胶粘剂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示

07.11.2014  18:34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流通领域胶粘剂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示

 

近期,四川省工商局组织对德阳、绵阳、雅安、眉山、乐山等5市流通领域销售的胶粘剂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

本次抽查检验主要对胶粘剂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所规定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及重要质量指标,如: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VOC)、游离甲醛、PH值、压缩剪切强度、不挥发物、黏度等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合格率为51%。

存在的主要问题:游离甲醛、不挥发物、压缩剪切强度不合格。特别是游离甲醛超标问题突出。如“夹江县川伟油漆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佳桦装饰材料厂”生产的“佳桦牌”白乳胶游离甲醛超标400%。

目前,四川省工商局正在组织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进行市场清查。现将抽检结果依法公示如下(见附件1):

 

风 险 提 示

 

在本次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四川省工商局发现部分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且通过商品标称的企业地址及联系方式无法与标称生产企业取得联系,四川省工商局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下列标称生产企业的商品。(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