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等六地签署流域水生态治理合作协议 联动推进流域治理

19.01.2018  17:4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河(湖、库)长制为抓手,建立健全岷江、沱江河长制工作协调机制,联动推进流域水生态治理与保护,2018年1月12日,成都市河长制办公室与周边德阳、眉山、雅安、资阳和阿坝五个市(州)河长制办公室签署了《建立岷江沱江河长制管理协调机制联动推进流域水生态治理保护合作协议》,并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

    一、合作基本原则

    岷江沱江河长制工作协调机制,旨在本着区域协调、信息共享、平等互利、友好互助原则,通过积极开展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多边或双边协作,合力助推岷江沱江河长制工作落地落实,为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做出应有贡献。

    二、合作主要内容

    一是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探索流域统一规划、同步治理、共同管护的新模式;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环境治理项目,加强流域风险防控,强化工业点源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流域生态河湖建设,构筑绿色生态屏障。

    二是实现水质监测信息共享。加快建设水质联防联控信息化平台,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同步监测,实现上下游数据共享;建立政策科技资讯、流域治理方法、治理模式,环境管理与监督、流域水文信息、技术人员交流、重大课题或科研成果等方面的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

    三是建立协同应急处置机制。定期联合开展流域水环境风险排查,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重点污染源异常排污等可能引发跨区域环境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信息通报、措施应对、信息发布等机制,提升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四是建立联系会商机制。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由六位市级河长办主任轮值召集,并负责会前收集联席会议议题,会后印发联席会议纪要,督促议定事项落实。市级河长办主任联席会议重在通报河长制工作开展、水环境治理推进等情况,研究落实流域省级河长交办事项,解决治理保护联动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共同争取政策、资源、资金、技术等支持,组织开展流域共建共治和联合执法。

    三、近期合作重点

    一是协同推进跨境小流域治理。通过拆、关、停、管等措施,对岷江沱江流域内各类水污染源进行严控截流,重点推进绵远河、石亭江、清白江、资水河、清溪河、爪龙溪、柴桑河、檬子河、两合水、百丈右干渠等重点小流域水污染治理,解决输入性污染问题。

    二是共同开展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合作各方要共同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动引大济青、、共存,解决岷江沱江水资源过度开发问题,积极探索水权交易模式。

    三是推进流域统筹规划治理。联席会议一致同意,通过多边双方协同合作,统筹协调岷江沱江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水陆域,共同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等工作,积极对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是探索资源开发利用。成都市积极争取省水利厅支持,会同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坝州,开展紫坪铺水库库尾清淤,统筹协调利用砂石资源。

    五是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按照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合作双方统一思想,协同并进,切实把督察整改转化为合作的强大动力,扎扎实实抓整改,有力有序推动岷江沱江水质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