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要全覆盖

19.04.2014  09:59

  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 

      针对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管理难落实等特点,我省要求各地把“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工作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建立流动党员参加活动台账,确保流动党员参加活动实现全覆盖。
  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的《关于组织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我省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流动党员主要包括:村(社区)投靠外地子女、外出创业党员;国有企业因项目建设、培训学习、退休投亲靠友等原因长期在外地的党员;在“两新”组织中从业未转入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大中专院校参加顶岗实习、就(待)业未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学生党员,从事科研、学习进修、挂职锻炼长期在外地的教师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因挂职锻炼、帮助工作、公务活动、退休后投靠子女等原因长期在外地的党员。
  活动中,流动党员除自愿返回流出地党组织参加活动外,一般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国有企业、“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组织在本单位从业的流动党员参加活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负责组织辖区内未建党组织单位从业的流动党员,以及无组织、无单位的流动党员参加活动。
  通知指出,流动党员是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对象,也是难点领域。流出地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联系流动党员,及时将流动党员基本信息反馈给流入地党组织。流入地党组织要通过设立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落实联系人,做好流动党员接收与咨询服务工作。各地要以街道社区、工业园区、“两新”组织为重点进行摸底调查,4月25日前完成一次拉网式调查。外出流动党员姓名、流出单位、流入单位、现居住地、联系方式等信息要纳入数据库管理,并建立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台账,确保参加活动全覆盖。
      活动中,我省将对流动党员开展搞好一次动员、发放一套读本、进行一次专题辅导、组织一次讨论、搭建一个网络平台“五个一”学习教育,分类开展“四查四看”活动,引导流动党员重点查找党员意识强不强、履行党员义务好不好、遵纪守法严不严、作用发挥优不优;流动党员党组织重点看服务流动党员观念强不强、关心关爱流动党员点子多不多、教育管理服务措施实不实、开展组织生活好不好。
      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解决部分流动党员存在的党员意识不强、发挥先锋模范不够好等突出问题,开展“三亮三为”行动,即亮身份为党员树形象,亮行动为他乡作贡献,亮承诺为家乡添光彩。围绕解决部分流动党员党组织存在的关爱服务流动党员观念不强、服务流动党员载体和平台不足等问题,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行动。围绕解决个别地方关爱流动党员不够、活动经费及阵地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流动党员关爱帮扶、经费投入、场所保障等工作机制。各级督导组要重视流动党员参加活动的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