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名洗浴中心 宜宾小伙改名不成欲告警方

04.08.2014  11:19

  “郁闷”的名字 常和洗浴中心“撞名

  4种情况才可改名

  (1)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2)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3)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4)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等。

  名字,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父母给予的美好祝福。可对家住宜宾市翠屏区的20岁小伙泓源来说,名字却让他苦恼不已。因为他经常看到洗浴中心和宾馆的名字里都有泓源,让他对这两个字非常不喜欢。

  一个月前,他询问了改名字的相关情况,并向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分局提交了申请,却被公安局告知其不符合改名字的规定。这让他非常郁闷,泓源则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欲将公安局告上法庭。

  近日,宜宾小伙泓源想改名字,但当他递交了修改名字的申请后,却没有得到批准,这让泓源非常郁闷。

  “我经常看到一些洗浴中心、洗车场、宾馆等公司、企业的招牌里,都有泓源两个字,加上我有点不喜欢自己的名字,所以我决定修改名字。一个月前,我向翠屏区警方递交了改名字的申请,7月31日,我打电话咨询相关情况,被告知不符合改名字的条件。”泓源说。后来,他又咨询了相关部门后,发现如果确有特殊原因,是可以修改的。

  泓源认为,翠屏区公安分局侵犯了他的姓名权,正在收集相关资料,或将起诉公安部门。

   未审批的理由 不符合相关规定

  针对泓源改名字一事,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联系了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分管户政工作的民警。

  民警介绍,泓源改名字的情况,并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批准其申请。四川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的意见》,关于成年人变更姓名更改年龄问题文件规定:成年人原则上不予变更姓名、更改年龄,确有特殊原因,必须持本人申请,出具乡镇或单位的证明,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批准变更、更改。

  同时,宜宾市公安局也下发了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的相关文件,文件规定,成年人原则上不予变更姓名,确有特殊原因,经严格审核,可以予以变更:(1)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2)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3)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4)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等。

   律师说法

   成年人改名要符合法律法规

  泓源修改名字未果,下步或将起诉当地公安机关,他的这种想法是否合法,是否有必要,四川富绅律师事务所律师颜福圣进行了分析。

  颜福圣认为,公安机关没有批准他修改姓名来看,是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稳定;从程序上讲,泓源起诉公安机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国家的行政法规,赋予了公民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程序,但当事人的诉讼事宜是否符合相关条件以及诉讼结果,与国家赋予公民程序上的权利是否必然能在实体上得到支持,尚需实体权利合法且受到实际侵犯的事实并予以证明。

  颜福圣建议,成年人修改姓名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利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同时,成年人改姓名将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效应,如将带来刑事风险、民事风险等,当事人可以考虑取消改名字的想法,采取更加实际的办法处理遇到的问题。同时,当事人走诉讼途径就更没有必要,对其本人而言是很不经济的事情,费时费力。

  民警提示,由于成年人参与社会事务的广泛性和国家推行实名制登记的普遍性,建议成年人不要轻易改名,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假如成年人修改名字 后 ,会 涉 及 到 房产 、驾 照 等 事 项 的 更名,非常麻烦,还会带来其它一系列的未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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