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洁敏李东生王永春被立案侦查 3人均涉受贿罪

15.07.2014  04:31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 昨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称,日前,最高检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永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委原副书记蒋洁敏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公安部党委原副书记、原副部长李东生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王永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原标题:蒋洁敏李东生王永春被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