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消防支队优化消防政务环境推行8条便民利民措施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向姗姗 记者丁汀)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服务水平,泸州消防支队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消防工作实际,在全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再推行8条便民利民措施,切实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企业单位经营生产提供更加便利、优质、高效的服务,全力打造“绿色消防通道”。
简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
对规模较大、情况复杂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在总平面满足消防安全布局的前提下,采取分组团进行消防审核;对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需要进行建筑内部装修的,可同时申报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符合条件的立即受理;装修竣工后,可与建设总体同步申报消防验收或在建筑总体验收合格后申报消防验收;对大型建设工程先期竣工部分需要投入使用的,符合局部消防验收条件的,实施局部消防验收。
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公开办事流程,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对办事人员要求一次性告知,不属于职责范围的提供指引服务,对重大工程和项目,实行上门服务,专人服务。
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
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从事消防技术审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和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互联网予以公布,并通告工信、住建、工商、银行、保险等部门和单位,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建立绿色服务通道
对于大型、疑难、复杂的建设工程,主动作为,提前介入,积极为社会单位搞好技术服务,主动为建设单位提供消防设计的建议和意见。对消防验收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提供整改办法。接受消防咨询和服务邀约,上门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公布“96119”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及举报投诉。
积极参与并联审批
对于符合审批条件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配合并联审批牵头单位的工作安排。
设置便民利民服务箱
在各级街道办事处、社区警务室设置便民服务箱,箱内放置消防办事指南、申请表格等资料。
积极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
在社区、企业、学校、农村、家庭定期开展消防宣传,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常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布泸州消防支队纪委举报电话(0830-2646907),在泸州消防门户网站设立投诉举报平台,接受群众监督。对消防机构及人员在监督执法中存在的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