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探路农村改革“1+7”模式
□记者 庞山岚 罗之飏
3月伊始,泸县福集镇大坪村村民郑树群迎来一件高兴事:“刚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效期到2029年。”
深化农村改革,泸州正探路一个极具本地特色的“1+7”模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产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试点、扶贫体制机制创新分别落地7个区县,“1+7”不仅是加法,更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乘法。
特色农业引领 培育新型主体经营
3月13日,合江县柿子田村村民赵森宣正忙着为荔枝树打春梢。“去年卖了18万多元,都是成都、重庆的客人上门来买。”赵森宣说。
如今,“返租承包”、“一地二主”、“种收分离”等词汇,在2012年就已试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合江县已不是新词,通过这些利益联结机制,农村土地资源正在变成资本。
早在去年,合江县密溪乡瓦房村真龙柚种植大户穆照全按“黄谷保底,四六分成”的方式,与一家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前3年未挂果时,由公司免费提供种苗、肥料和每亩350元管护费。3年后挂果,按600斤黄谷保底收购,投产收成四六分成,农户占六成。合同期满后,公司无偿将土地和附着物(真龙柚)交还给我。”穆照全边说边算起细账:每棵树结50个柚子,共2万多个,去年卖3000个,今年卖1万个不成问题。
泸州已有2635个农民专合社,去年各类合作组织建种植、养殖基地百万亩,80多万农户户均纯收入超过2万元。农民专合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及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三大带动主体在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改革方面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放活土地经营权 唤醒乡村沉睡资产
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泸县福集镇小马滩村村民翁文才把自家的土地流转出去,和妻子分别到泸县工业园区一家酒厂和制衣厂上班。“我们两口子的工资加起来每月5000多元,还有土地入股分红,安逸得很。”
长久不变的土地权属,让翁文才等农民吃下“定心丸”,在完成承包地、宅基地、房屋及林权等确权颁证的基础上,泸县不仅抓住全省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试点县的机遇,还要将“本本”换本钱。
在福集镇龙桥文化生态园里,几种新的股权机制正在探索:农民将承包地经营权折资入股成立合作社,将流转土地分类登记、打捆经营,农民享有每亩1股的土地流转保底收益和按股分红收益;公路、停车场等集体资产按园区现有人口股份量化到户,由合作社统一管理,收益按股分摊;乡村卫生室、幼儿园等国有资产及社会资本均可置换股权。“过去农村零星土地亏本经营,集体资产归属有名无实。现在按股份制来改造,想不增值都难。”在龙桥文化生态园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社长刘本建看来,这种做法将提升农村经营环境,引入市场化的经营主体,大幅提高村民收入。
事实印证了刘本建的观点,去年福集镇龙桥文化生态园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5706元,增速和总量均高于泸县30%,其中财产性收入达1328元,高于全市6个百分点。
目前,园区已集中流转土地7000多亩,实现量化股权2.37万股,总股本金超过7亿元,刘本建和专合社的农民在增加财产性收入方面也有了更多想法,“下一步,我们将成立以董事会、监事会为首的管理部门,组建生产劳务班组,让农民逐步转化为产业工人。”
规范土地流转 试水农村金融
泸州土地有序流转步伐正加快推进,目前全市已完成土地流转55万亩,流转土地收益超过2亿元。
土地流转带来的产权改革,以及对农村劳动力的解放,激发了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的同时,化解融资难、贷款难等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也提上日程。“6月初提出申请到得到贷款,10多天就搞定。”去年6月26日,纳溪区广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罗伟强从农行纳溪支行得到200万元泸州首笔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此后,纳溪区已发放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6160万元,占全省9个试点县区该类贷款的50%。“由区财政出资500万元——10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一旦贷款出现风险,镇政府推荐项目由镇财政承担40%,区财政承担贷款损失的55%,借款人只需承担5%。”纳溪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除可享受期限不超过5年的贷款外,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人还可享受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0%的利率优惠。”
去年以来,纳溪区政府通过财政投入打捆资金2700万元,撬动8000多万元的社会投资,在“幸福三江”现代农业观光科技示范园区内,已有恒迪、毕红园等4家农业企业入驻,已建成葡萄、蔬菜等现代农业标准化基地近2000亩,综合年产值超过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