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局采取三措施狠抓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

26.02.2016  17:43

按照省局统一安排部署,泸州市局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突出重点。泸州市、区(县)分别召开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并结合辖区药品经营企业执行新版GSP实际情况,作出了相应工作安排和细致分工。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以药品经营中存在的“挂靠”、“走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GSP认证后“回潮”反弹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

二是严肃查处。在药品经营单位前期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执法人员对药品批发企业、连锁公司总部、零售门店开展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重点针对经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药品购销记录是否完善、储存养护是否达标等重点方面进行实地检查。对违规经营药品的2家单体药店和1家零售连锁药店拟撤销其GSP证书;对部分药品经营单位药品未进行电子监管码扫码、药品陈列不符合要求、管理制度内容存在风险隐患等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

三是整改规范。要求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守法意识,依法依规经营药品。对药品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监管部门督促企业依照GSP标准逐条限期整改;对发现的共性问题,结合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确保流通环节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