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局三举措推进实现“三大提升”

07.03.2016  11:25

一是干部队伍能力进一步提升。充实干部队伍,系统到编率达94%以上。人员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建立完善协管员队伍,开展分级培训,实现全员轮训目标;同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培训,做到监管部门与服务对象良性互动。

二是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编制规划和全市检验检测能力的总体规划布局,加快推进泸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确保2016年6月底建成投运。加快推进主城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食品快检体系建设。落实经费保障,重点加强人员配备、执法装备、应急处置等配置,确保全市基层食药监所规范化或标准化建设年底全面完成。

三是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合作、社会参与,有计划、分步骤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健全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档案,建立“一企一档”数据库,在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分类监管的基础上通过现代信息科技与索证索票、台账管理等方式逐步实现食品安全追溯全覆盖。坚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和行政约谈制度。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纳入泸州智慧城市、“互联网+”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如实记录、留存生产经营档案、监管处罚、投诉举报、稽查执法、抽检结果等信息,将日常监管与追溯平台的信息融合,实现“生产经营有记录,食品流向可查证,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能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