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通过省级预验收

25.07.2014  18:30
 

7月23日—24日,经四川省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由四川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传军率领的预验收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到泸州,通过听取汇报、考察示范点现场、参加市民座谈等方式,对泸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进行预验收。

  在23日上午举行的泸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预验收汇报会上,专家组一行观看了泸州市质量强市工作视频短片介绍,听取了泸州市委常委罗明德的创建工作汇报,以及市质监局、住建局、商务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分别就产品、工程、服务、环保“四大质量”工作的补充汇报。周传军对该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给予肯定。他认为,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组建了工作机构,制定了政策保障,给予资金支持,无论是质量基础建设还是技术力量建设,以及质量精神的推广、质量惠民等都取得了较好效果,特色也很明显。一是技术支撑力量领先,拥有一大批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二是支柱产业质量领先,白酒产业无论是在质量监督、标准化工作,以及品牌建设、检验检测、科研创新上都树立了榜样示范。针对泸州市质量强市下一步的工作,周传军要求,一要充分学习和借鉴其他城市的创建经验;二要进一步查漏补缺;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不断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总结提炼好“泸州模式”,做实做亮“泸州特色”,争取一次性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考核验收。

23日下午,11名专家分为3组,深入该市10个示范点进行了现场考察。24日,继续对创建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和核实,并参加了该市市民座谈会。在24日下午的验收情况通报会上,专家组组长、省质监局认证评审中心主任文永勤代表专家组,通报了此次预验收情况,提出了存在问题及整改方向。泸州市副市长曹勇表示,将针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门别类梳理,认真研究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逐项逐类整改到位。通过此次预验收,切实达到整改提高的目的,力争一次性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考核验收,早日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省质监局质量处处长杨经明代表预验收领导小组宣布,通过严格的考核程序,泸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通过省级预验收,并对泸州下一步质量强市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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