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巨灾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版正式印发

12.01.2023  12:33

  中新网四川新闻1月11日电 (记者 刘忠俊)泸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11日透露,该办印发的《泸州市巨灾救助应急预案(试行)》(下称:《预案》),进一步明确了突发巨大和重特大自然灾害后,在应急救助上当地各级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对组织机构、救助力量、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助、保障措施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精细化、精准化安排规定。

  《预案》明确,预案目的是对泸州区域内巨灾发生后的应对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进行建立健全,进一步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制定印发该预案初衷就是要达到巨灾应急救助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职能职责更明确,联动合力更强大,救助水平更高效四个效果。”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永健称,当地地形南高北低,江河众多,泥石流、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多发。当巨大和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容易出现“断、乱、慢”三方面的问题,“”即断通信、断道路、断供电,“”即灾害发生时职能部门不知道该干啥,对自己的职能职责没方向,“”即救援救助行动缓慢。应急救助工作与“”密切相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第一要素,需要快速高效的行动。

  《预案》指出,泸州市减灾委员会统一领导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巨大和重特大自然灾害,在启动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一级应急响应后,仍无法满足应急救助工作需求的情况下启动《预案》,泸州市减灾委办公室成立“巨灾救助安置组”综合指导协调处置,区县减灾委员会和乡镇(街道)防灾减灾管理机构分级负责、管理、执行。

  《预案》要求,统筹、协调当地各级应急救助力量,做好物资保障、物资调配、物资征用、场所保障等方面应急准备,以及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共享工作。当预案启动后,立即响应,进行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救助、保障工作。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此次印发的《预案》中多次提到“协同联合保障”,并首次将“区域协同保障”写入其中,再次对救助“合力”进行了加强。泸州地处川滇黔渝交界,特殊的地理位置也让当地有了更多的“兄弟市(区)支持力”。如在物资调配上,泸州市与自贡市、内江市、宜宾市、荣昌区、永川区、江津区、遵义市、毕节市和昭通市共9市(区)签订了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协议,建立资源共享保障机制。发生巨灾后,泸州市可向协作市(区)发出支援请求及时组织力量,调配救助物资支援。(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尧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