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失信名单成效显著 被执行人当场还款13万

27.04.2016  20:31

   四川在线泸州消 息(杨明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有效方法之一,叙永县人民法院坚持“以纳入为常态,不纳入为列外”的原则,执行效果显著。

  申请执行人雷某申请执行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金额为欠款本金95000元及利息。叙永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杨某经营有一苗圃,经常在外跑业务。经叙永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做双方的工作,被执行人均不愿履行相关义务。

  叙永法院依法于2016年4月19日将被执行人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决定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被执行人杨某的出行方式、娱乐方式、信用消费等多方面受限,对其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于是在短短的几日之后,被执行人杨某就主动找到叙永法院,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本案。后经法院协调,最终双方于2016年4月25日协商一致以132150元了结本案债务纠纷,并当场给付完毕,圆满地解决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