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地税四举措支持企业创业发展

21.04.2014  17:28
      泸州市地税局积极发挥地税职能,加大对创业人员和创业企业的税收政策扶持力度,自2011年以来,全市地税系统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共减免税收1265万元。其中个体经营(个体工商户)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1166户,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778人;吸收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8户,吸纳下岗失业人员1173人。
      一是以责任落实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制订了《泸州市地方税务局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细则》,明确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狠抓责任推进。
      二是以宣传为抓手,加强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求做到“实”与“活”相结合。把宣传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帮助引导投资人掌握和运用税收政策,增强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是以服务为抓手,进一步优化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完善硬件设施,实施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措施,方便纳税人办税。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建好地税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服务QQ群等征纳电子交流平台,实施了网上税收政策咨询服务。
      四是以管理为抓手,注重纳税人良好纳税意识的培养。帮助企业准确核算财务、计算税款,为纳税人做大、做强企业品牌出谋划策。并将招商引资、规范征管渗透到税收管理之中,拓宽税收工作的内涵与外延,把支持企业创业发展工作做好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