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地税三举措服务酒类企业健康发展
09.12.2016 00:06
本文来源: 地税
今年1-11月,泸州市1436户酒类企业税费入库5.51亿元,扣除营改增因素后,同比增长1.58%,其中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8.6%。
一是探索酒类企业集中管理,提升征管质效。泸州地税以泸州老窖集团管理为重点,对泸州老窖公司及其关联的相关企业统一集中到市局第一直属税务分局进行管理,主动为企业提供税法咨询和办税辅导,解答企业提出的各项涉税问题,为泸州老窖酒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四公司入库地方税收3657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650万元,增长18.27%。
二是开展酱酒类企业跨省税收合作。主动与贵州省遵义市国地税局建立跨区域税收合作机制,共同确定泸州市古蔺县和遵义市习水县为试点单位。两个县均坐落在赤水河两岸,骨干税源均为酱香型白酒,双方在酱香型白酒领域共同开展税收风险、税源管控等工作,开启了跨省国地税合作共赢新篇章。
三是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纳税服限时办理涉税工作事项,特别是对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备案等事项,对企业实行跟踪服务,促进酒类企业健康发展。
本文来源: 地税
09.12.2016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