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继“国家示范市”泸州后成为我省第二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城市

11.03.2016  15:14

  3月1日上午,遂宁市不动产登记局和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并在遂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举行全市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

  这标志着从3月1日起,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正式对外受理市城市规划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权利人的房屋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9项不动产权利类型的登记,将统一由国土局一个部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停止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林权证》等权利证书,以前依法颁发的权利证书继续有效,今后在申请变更、转移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利证书。

  遂宁市在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上积极探索、先试先行, 成为我省除不动产统一登记国家示范点泸州市外,首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