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泸县:反四风改作风促进党风政风根本转变

26.11.2013  17:17

   四川在线消息(向晓鸿) 今年来,泸县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及时制发《泸县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着力整顿 “不具体、不落实、不负责”问题和十大作风“顽疾”,将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测评内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公经费”明显下降。全县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31.22%;公务外出费用同比下降30.35%;公车运行费用同比下降5.26%。

  厉行节约成效明显。全县各级厉行节约狠刹吃喝歪风,19个镇均建立了廉政食堂,按照“定点、定员、定标准”的原则,要求接待和会务用餐一律定点在食堂,从简确定用餐标准。自2012年11月改进作风规定实施以来,公务用餐费用同比下降32%,生活接待费显著下降。

  查处力度明显加大。年初,成立5个监督检查工作领导组,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开展日常性监督和阶段性检查,认真查找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突出问题,做到即查即纠、立改立行。今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3轮,纠正问题12个,立案查处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严厉查处了公车私用典型问题,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泸县制发《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行政效能监察责任追究方式、追究情形和结果运用。投入60万元建立镇级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监控平台,在全市率先建成省、市、县、镇四级对联对接的电子监察网络体系,把电子监察向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延伸。在全县19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县政务中心的172台窗口办公电脑安装了上网行为管理系统(第三只眼计算机管理系统),监视、控制、管理和报警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网行为。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及19个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实施全天候监控。今年,泸县先后组织开展明查暗访20余次,发出效能通报4期,行政效能三级责任倒查涉及人员60余人,发出警示卡20张,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

  泸县以县委党务公开引领基层党务公开,全县1480个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现党务公开,进一步强化公开载体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县本级整合资源投入30万元,在县委底楼建立集党务公开、廉政文化为一体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完善公开内容,扩大影响面。全面推进政务、司法、厂务、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办好行风政风热线,开展行风政风热线进镇、进园区活动。7月,泸县开展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进医院活动。此次活动以“健康梦托起中国梦,构建和谐美丽泸县”为主题,围绕当前群众反应强烈的医疗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征询群众建议,获得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