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鑫跑路美女老板一审判死缓 致3000人损失8亿
2月11日,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原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泛鑫保险”)实际控制人陈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江杰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陈怡、江杰因集资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及无期徒刑。泛鑫曾是上海保险中介龙头企业,2013年8日,美女老板陈怡跑路事件震惊了国内整个保险业。
带“情人”、数千万和奢侈品跑路
继2014年7月10日泛鑫案首次开庭审理后,时隔7个月后,2015年2月11日上午,泛鑫保险实际控制人、总经理陈怡等被控集资诈骗罪一案再度开庭审理。同案被提起公诉的另一涉案人的江杰,为原泛鑫保险高级顾问。据媒体报道,2012年3月,江杰经陈怡介绍进入泛鑫保险,在泛鑫案曝出之时,江杰以恋人身份陪同陈怡逃亡海外。
上海一中院公诉人指控称,陈怡与他人合谋将20年期寿险产品虚构成年收益10%左右的1至3年期保险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并将骗得的资金以返还保险公司手续费的方式套现。去年7月,陈怡等人将近5000万元港元转至香港后,携带83万余欧元等现金和首饰、奢侈品等财物潜逃境外。
泛鑫曾是上海保险中介龙头企业,2013年8月,美女老板陈怡跑路事件震惊了国内整个保险业。同年8月19日,陈怡、江杰在斐济被抓获。2014年5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7月,上海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当时媒体的报道,在庭审中,陈怡多次为江杰辩白,称江杰对公司“长险短做”的业务并不知情,直到2013年6月,在无法隐瞒的情况下,江杰才知道公司销售虚假保险理财产品的事情。泛鑫公司给予江杰100万元年薪,是希望他将公司拉上正轨,并能引入风投。她强调一起出逃也是自己提出,江杰本身有家庭。
3000余人被骗损失8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昨日一审判决,陈怡犯集资诈骗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江杰犯集资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八亿余元,不足部分责令退赔;扣押、查封在案的赃款、赃物等依法处置后予以发还,相关数额折抵上述违法所得。
昨日,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陈怡、江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造成3000余名被害人实际损失8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
据了解,法院宣判后,陈怡、江杰未当庭提起上诉。
据悉,2010年2月至2013年7月,陈怡、江杰先后以泛鑫公司、永力公司、中海盛邦公司名义,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沪、浙分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沪、浙分公司等签订了《保险代理协议》,并在沪、浙两地招聘了400余名保险代理人组成销售团队。
随后,由代理人或通过银行员工在沪、浙等地向4400多人推销上述虚假的保险理财产品计人民币13亿余元,并利用上述手续费返还的方式套取资金10亿余元。至案发,共造成3000余名被害人实际损失8亿余元。
暴露保险中介业务内控漏洞
一位保险中介人士认为,诈骗金额如此巨大,对保险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这个判决合法合理。保险学者庹国柱认为,这个事件比较恶劣,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和消费者等各个方面都要吸取教训。
上海泛鑫案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目前部分保险中介机构及保险公司在中介业务上的内控漏洞,同时也敲响了监管对于保险中介业务的风控警钟。
为此,事发后保监会下发紧急内部通知,要求对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在去年4月召开的“全国保险中介监管暨中介市场清理整顿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要求全面清理“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记者 梁薇薇)
■ 回放
美女老板构造保险“旁氏骗局”
在2014年7月10日的首次开庭中,泛鑫案件涉及的集资诈骗细节浮出水面。业内认为,泛鑫陈怡“长险短做”的手法,实际上是一种“庞氏骗局”。
长险短做骗取保费
2010年初,陈怡、谭睿(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时任泛鑫法定代表人的刘某签订协议,挂靠泛鑫公司开展寿险代理销售业务并支付管理费用。此后,陈怡、谭睿以泛鑫江苏路营业部名义对外开展业务,由陈怡任负责人并负责财务。
陈怡与谭睿经合谋,将保险公司20年期的寿险产品拆分成1-3年的短期理财产品对外销售,骗取投资人资金,并对相关保险公司谎称该资金为泛鑫代理销售的20年期寿险产品的保费,通过保险公司返还手续费的方式套现。
2011年,泛鑫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怡。2012年6月,刘某与陈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此,泛鑫公司江苏路营业部以及收购之后的泛鑫公司实际由陈怡及谭某控制。
据媒体报道,2012年,谭睿因与陈怡的情感问题离开泛鑫保险。
2012年,陈怡还伙同江杰以收购的方式先后实际控制了浙江永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和杭州中海盛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并采取上述泛鑫模式运作。
保险学者庹国柱认为,保险公司的不规范经营在一定程度上给不法中介提供了犯罪的可能。保险公司为了拿到更多的保费,吸引更多的中介推销产品,给中介一些甜头(如高佣金或一次性支付代理费等)。中介机构利用这个机会就制造一些假保单,反过来骗取代理费。最后变成滚雪球,越滚越大,收不了场。
保费收入一年增10倍
2013年7月28日,陈怡、江杰发现资金链将断裂,遂将近5千万港币转至香港后,携带83万余欧元等巨额现金和首饰、奢侈品等财物潜逃境外。同年8月19日,陈怡、江杰在斐济被抓获。
业内认为,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庞氏骗局”,泛鑫保险通过擅自销售自制的固定收益理财协议,通过分期缴纳变一次性缴纳、高额佣金、佣金再投保等手段,形成连环套,迅速做大保费规模,套取保险公司资金。
通过此类“长险短做”业务,泛鑫迅速发展。公开资料显示,成立于2007年的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当时只是一家只代理财险业务的小公司,自2010年开始主营个人寿险代理业务。2010年泛鑫保费收入1500余万元,2011年就达到1.5亿元,一年增长近10倍;2012年,公司代理新单保费达到4.8亿元,同比增长超200%。(记者 梁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