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8个法院试点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刘春华) 从4月1日起,我省扩大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范围,由之前的6个法院扩大到28个法院。包括省法院、全省22个中级人民法院、5个被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将设置专门审判机构,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据悉,此举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挥整体效能,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这是记者4月15日从省法院获悉的。
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是指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是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提高知识产权诉讼效率的重大举措,也是我省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体制的一项改革。在此之前,法院知识产权庭主要审理民事案件,行政和刑事案件归相应的庭室审判。
昨日,省法院公布《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对“三合一”专门化审判的机构设置、队伍配备等提出具体要求。试点法院将设立独立建制的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统一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条件尚不成熟的,实行知识产权审判庭与现有相关民事审判庭“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工作模式,并至少配备一个专门合议庭集中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在审判队伍方面,试点法院将优先把具有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经验的审判人员调配、充实到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省法院还将建立统一的技术专家库,鼓励技术专家以人民陪审员、诉讼辅助人等形式参与审判活动。建立完善技术专家咨询制度,在开展知识产权“三合一”试点过程中,充分发挥技术专家在案件审理、技术咨询、技术调查等方面的作用,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专业化水平。
之前,我省已在绵阳中院和成都中院,以及成都市高新区、武侯区、锦江区、郫县法院试点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知识产权“三合一”。此外,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去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